雷曼会计造假的危害主要在于其具有“系统重要性”这一身份本身,其有意隐瞒的行为直接拖延了危机被发现的时间,导致最终危机爆发时政府和监管部门已回天乏术。
现有会计准则过分关注表内资产、负债和盈亏情况,忽视了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许多金融机构都有大量非控股关联公司。由于不要求合并报表披露,这些公司就成为企业转移进而掩盖亏损的平台。
当前比较现实可行的做法就是监管当局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提出更严格的财务监管要求,特别是加强对其表外资产和金融衍生品监管,避免雷曼悲剧的重演。
继本月中旬美国方面曝出雷曼兄弟破产惊人内幕之后,全球围绕会计舞弊的话题不断升温。3月29日,美证交会宣布已开始对24家金融机构展开调查,以确定其是否采用了类似雷曼被曝光的会计操作。同日,英国一家知名律师务所所援引英司法部数据称,危机后全英涉及会计过失或违规的诉讼案件呈激增态势,仅2009年一年的案件数目就远超此前5年的案件总量。
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起当年网络股泡沫破裂后大量见光的会计丑闻。那么,在每一次危机的酝酿、发展、成熟乃至最终爆发的过程中,会计舞弊或会计过失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这些会计工具以怎样的途径混淆视听?又会给监管者带来何种警醒?为此,本报记者特别专访了曾供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金融室副主任张明博士。
危机后进入会计造假“曝光期”
伦敦金融城法律事务所(RPC)在其29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2009年全英有关会计过失的案件总计涉案金额至少有100万英镑,有13起具有“重大金融影响”的案件被提起诉讼,而此前5年间此类案件的数目总和仅为4起。这一现象已引起相关机构的关注,因为当年在网络股泡沫破裂之后,伴随着安然和世通的轰然倒下,各种会计丑闻频频曝光。仅2002年到2003年一年间,全英总计就有61起此类案件被提请诉讼。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全球银行机构总计减记1.7万亿美元,其间可能涉及的会计舞弊或过失隐患令人担忧。“现在还不好判断这种案件数量激增是暂时性的,还是会使得会计公司在未来几年面临更多起诉。”RPC合伙人简·霍华德在声明中称。
张明认为,危机后会计案件激增具有一定规律性。因为在资产价格繁荣的时候,企业都有夸大业绩的动机。这有两个好处,一是有利于提升股价,从而为企业带来融资优势;二是帮助企业在兼并收购中占据有利位置,以达成有利于己方的交易。由于这些操作都是在假定资产价格持续上升的前提下进行的,一旦资产泡沫破裂,这些操作所掩盖的高杠杆和坏账问题将无处藏身,企业粉饰业绩的行为也会被曝光。
雷曼“回购105”之乾坤大挪移
金融业向来被视为当今社会实用学科中最为复杂的行业之一,而其中的会计分支尤其高深莫测。这种复杂与精密在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使得一些公司的财务报表成为藏污纳垢之地。比如,本月曝出的雷曼“回购105”事件就让人大跌眼镜,也使得这一本来只有业内人士深谙其用的会计工具一时间广为人知。
据张明介绍,通常企业操作会计报表的方向有两个:一是夸大业绩,二是压低业绩。其中,前者的目的主要是为再融资和兼并需要,后者则主要是为减少税负基数。企业夸大业绩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两种:第一种是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通过表内操作完成。具体来说,就是对于某些企业明知已成坏账的资产,企业并没有予以确认并做坏账准备,也没有将这部分资产按规定从资产负债表转入损益表中,而是继续将其放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中,掩盖这部分资产的坏账身份,从而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第二种是通过债务方式将表内亏损转至表外隐藏。按照现有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只需对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进行合并报表信息披露,而其他关联公司财务状况则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因此,在母公司需要掩饰其亏损的时候,就可以利用相关工具将债务亏损划拨到这些非控股关联公司中,同样可以达到粉饰业绩的目的。
雷曼被曝光的“回购105”操作实际上就是采用了第二种方法。回购本是企业为平衡资产负债表而采用的一种短期融资行为,即企业以证券或资产为质押,从银行或交易对手处借得现金,并承诺在几天内将所售资产按原价购回,并以一定扣减率的方式向对手方支付利息。通常这一扣减率为2%,而雷曼的“回购105”扣减率为5%,表明因为资产质量受损,雷曼为了获得短期融资需要支付远高于平均水平的代价。张明认为,通过向外界隐瞒这一操作,雷曼就会给外界一种“财务状况仍很健康”的假象,即其仍然能够将其资产以合理价格售出而不会产生亏损。这样,雷曼一方面可以获得短期融资来偿还债务;另一方面可以暂时将问题资产从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中转移出去。
“饮鸩止渴”酿系统性悲剧
张明认为,雷曼会计造假的危害主要在于其具有“系统重要性”这一身份本身,其有意隐瞒的行为直接拖延了危机被发现的时间,导致最终危机爆发时政府和监管部门已回天乏术。事实上,受房价下跌影响,雷曼在2006年到2008年就已开始出现亏损。其间,雷曼通过会计操作将其表内表外资产进行互换操作,将亏损放在表外。这样短期内市场发现不了风险,而当危机爆发也就是市场注意到风险的时候,实际上风险已经累积了相当长的时间。有数据显示,2007年第四季度雷曼隐藏的问题资产是390亿美元,到了2008年上半年,被从资产负债表中暂时移除的问题资产达到了500亿美元。但是伴随着市况恶化,问题资产只是被一再掩盖,但却从来没有消失,直到最终“东窗事发”。
“雷曼作为一个具有系统重要性机构,其粉饰业绩的做法在事实上拖延了危机爆发的时点,同时也放大了危机所能产生的破坏性的量级。”张明表示:“如果能够更早发现,则投资者会引起警惕,监管方也可以采取更有前瞻性的对策,从而降低危机的危害。”
加强表外资产监管势在必行
目前,美方正在对雷曼一案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而英国会计监管机构也被要求对雷曼在英表外资产的审计和会计情况展开调查。面对这种压力,曾与雷曼同为难兄难弟的华尔街金融巨头们近日纷纷撇清各自与类似“回购105”工具的干系,但分析人士认为,即便它们在此处是清白的,没有人敢保证今后不会曝出“回购104”或是“回购106”的丑闻。
那么,从监管的角度看,究竟该如何避免类似“回购105”的事件重演?张明认为,问题的根源还是存在于制度本身。现有会计准则过分关注表内资产、负债和盈亏情况,忽视了在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许多金融机构都有大量非控股关联公司。由于不要求合并报表披露,这些公司就成为企业转移进而掩盖亏损的平台。危机后,很多业内人士建议应对表内表外资产进行合并监管,即将所有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纳入监管范畴,进而去除企业通过表内表外资产转移来获得套利空间。
不过,上述建议付诸实施的难点在于监管成本过高。举例来说,如果一家企业有100家关联公司,其中有10家为控股公司。那么按照现有制度,只需监管母公司和10家控股公司。如果要求合并报表,则需监管全部100家关联公司,这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审计成本。因此,“未来在监管制度上还需考虑收益与成本的平衡”,张明说。在他看来,当前比较现实可行的做法就是监管当局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提出更严格的财务监管要求,特别是加强对其表外资产和金融衍生品监管,避免雷曼悲剧的重演。
“回购105”
“回购105”指企业把旗下资产转移给其他机构,从对方获取资金,约定晚些时候购回相应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内,这相当于贷款,体现为资产增加、负债增加。不过,如果所售资产估值不低于所获资金的105%,会计准则允许把这种情形记为“销售”。这意味着企业不再拥有这些资产,同时可用所获资金偿还部分债务。在资产负债表内,这体现为资产减少、负债减少。
在2008年的华尔街金融危机中破产的雷曼兄弟就是利用这种手段来粉饰公司的账面,达到隐藏债务,降低账面所显现的财务杠杆比率,进而维持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