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14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实业公司从一开始准备导入非盐产品时,就牢固树立起企业营销的法律意识,深知不懂法律规则,疏于法律方面的管理,不仅会给实业公司,而且会给全省经营非盐业务的兄弟公司带来潜在的风险,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非盐业务产品营销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项目认证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慎重选择所要代理的厂商产品
2010年,我们在众多的产品中,选择具有知名度的、口碑良好的并在行业中规模和信誉度名列前茅的产品,经过和多家生产商洽谈后,初步选择了名列全国十大名酒的郎酒和同样在行业内名列前茅的其它两个产品,在正式导入这些产品前,向集团公司领导多次汇报,由集团公司相关领导牵头,赴郎酒厂等厂家实地考察,就其企业资质、规模、证书、内部管理以及企业成长性等方面全面认证。在做出重大决定前,召开董事会,由董事会成员共同做出选择产品的决定。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就已经拿到了我们所要代理的产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等一系列完整的证书,为今后合理合法的经营奠定法律基础。
二、合同风险防范和控制
在正式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研究合同内容,请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邓律师把关,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解读合同条款。并根据律师们出具的意见函再次与供应商磋商。由于我们是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其合同文本大都规范、合乎法律程序。在谈判过程中,我们会根据自身企业和市场的特点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如全年销售量、返利、起配量等,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在原经销合同的基础上,我们签订了补充协议,使合同更加完整、详细。正式合同签订后,我们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经营,跟踪每一阶段合同的履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沟通(比如;新余,赣州两地的福郎系列原经销商实业公司强烈要求收并,保证了市场的干净性。)。另外,在非盐产品销售过程中,我们都尽量做到合理、规范并留下文本,例如在郎酒营销过程中,我们及时调整了经营模式,在和郎酒公司、市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的前提下,我们签订了“三方协议”。在集团公司的督导和各兄弟公司的配合下,到目前为止,全省非盐业务产品营销未出现任何法律纠纷和经济纠纷。
三、提高业务流程和经营过程当中的程序与规范意识
在非盐产品的经营过程中,实业公司认真学习厂商企业的文件及规定,严格按厂家要求规范经营。为维护市场秩序,郎酒公司出台了“关于坚决打击窜货及维护价格体系的通知”等文件,严禁窜货行为并要求经销商严格按郎酒各环节的价格操作,如有违反行为,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权并取消合同约定的年度合同销售奖励。我们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及规定并督促各兄弟公司在非盐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规范操作,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另外,在和各厂商沟通衔接过程中,我们尽量以发函并要求对方也以函件的形式并加盖公章,因为这些函件可能成为约定对方履行承诺的依据甚至成为未来法律事务中的证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产品导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以及业务流程方面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意识,严格防范和控制非盐业务产品营销的法律风险。下一步,实业公司也将尝试面向市场,成立团购部,向社会招聘营销人才,在用人用工方面,在赊销非盐产品方面,我们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怎样控制借货销售风险是我们即将做的工作,我们将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业公司的实际,在企业内部建立正常的、完善的、有法律保障的规章制度,为企业做大做强保驾护航。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
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