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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法务调查①“来自中国石化的报告”

2013/2/15 字体: 来源: 作者:

  编者按

  在中央企业内部,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处于核心的生产和销售部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也很少有哪个数字是专属于他们的,他们永远不在舞台的中央,但是每个部门、每个数字运转的背后都有他们的全力支持和无私奉献。他们有时处于边缘但从不感到失落,需要冲锋陷阵时,他们不负众望、不辱使命,无需冲锋陷阵时,他们坚持自己的理念,耐得住寂寞,默默修筑“工事”。

  这样的一群人就是企业法律顾问。自2002年我国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以来,企业法律工作已走过十年不平凡的历程。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后,更是连续推出三个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力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如今,中央企业的法制建设有了怎样的变化,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对企业产生了哪些影响,本报特开设专栏,走进央企,走近央企法制建设。

  法制网记者 张亚 辛红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美元债券采用了比较独特的发行结构,主要考虑因素是什么?”

  5月10日,纽约,当地时间下午六点钟,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首次发行30亿美元国际债券定价前一天的路演现场,美国著名投资机构向中国石化的管理层抛出了一个又一个问题。

  此次国际债券发行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首次进入国际债券市场进行的直接融资,也是亚洲地区今年以来全球美元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一次。

  “我们此次债券发行在中央企业中首次采用集团公司境外SPV公司作为发债主体、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结构。该结构既能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协同效应优势,又能满足投资者的避险需求,已经获得国家外管局的审批。”

  ……

  路演团队的回答打消了投资者们的顾虑。

  此次国际债券的发行不仅实现了预定发行额度目标,而且在债券认购规模、单次发行额、发行价格等方面也创造了中国企业境外发债的多项新纪录。

  5月18日,回忆起这次发债过程的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启动到认购结束,法律事务部密切会同有关部门全程参与,全力提供法律保障,这正是中国石化践行‘国际化经营,法律要先行’的成果。”

  2014年涉外机构全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

  “本次发债涉及80多份法律文件、上千页法律文本。”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的常明霞告诉记者,“其中发行说明书近300页,需要全面准确地描述公司各方面情况、回应投资者关心的各类敏感问题,揭示面临的重要风险因素。”

  据了解,从今年3月决定启动在国际债权市场融资项目,到5月上旬成功发行,准备时间只有两个月。

  除了法律文件不能有丝毫差错外,法律事务部还要面对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等广大国际投资者提出的诸多法律问题。

  张吉星说:“目前,中国石化越来越多的国际项目适用英美法,法律人员必须掌握并熟练应用。近年来,中国石化加快培养国际化法律人才。去年,法律事务部向中东代表处派驻了法律代表,并制定实施了‘321’法律人才培养储备计划。”

  “321”即培养300名不同板块、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和跨板块、跨区域、跨领域的专家型法律领军人才队伍,目前已分领域、按专业建立了55个专家组;培养储备200名懂外语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队伍;专职法律人员法律顾问执业资格100%取证。

  去年,法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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