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15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总部总裁费雷德·克雷布斯:美国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非常广泛,由于美国的法律环境比较好,凡企业具有法律含义的行为均为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参与企业董事会和经营层决策、合同管理、法务战略、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或仲裁业务、外部律师事务所管理等。
美国企业法律部门的运行机制大体上是集中运行机制,但近年来也有所变化,即集中和区域管理机制并行的趋势也很明显:一般上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对总裁负责;法律部按照业务领域分成若干个处;海外业务较多的公司,按区域设立地区法律组织,为法律部的派出机构;各子公司根据需要设立自己的法律部,受总部法律部的领导。 总法律顾问一般为公司的高级副总裁,有的还兼任公司秘书,直接对总裁负责,为总裁服务。2007年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总法律顾问向董事会一级的领导负责。44.8%向CEO负责,21.9%向董事长或总裁负责。这与2005年的调查结果非常相似,当年有近一半的总法律顾问向CEO负责,约四分之一向董事长或总裁负责。在向CEO负责的总法律顾问中,68.3%直接向CEO负责,8.5%间接向CEO负责,5.7%同时向CEO及另一位领导或部门主管负责。许多大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具有非常大的社会影响力,他们经常与立法机构打交道,能影响立法机构制定有利于企业的更好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问:美国的公司是怎么具体定位企业法务人员的呢?
弗雷德:一家典型的美国公司一般都会规定:企业法务是公司经营业务的法律顾问;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政策、策略的制定者和审查者;是公司规章制度和遵守法律的监督者;是法律、争议纠纷的解决者;是涉法行为或业务的审查者;是各部门经营管理的协调者;是新法律法规的信息提供者;同时,也是公司形象的保护者。
问:美国企业法律顾问一般来源于社会执业律师还是法学院毕业生呢?哪一个方面比较多?
弗雷德:美国企业对法律顾问的要求很高。即使取得了JD学位(法律博士学位)和律师资格,也不能直接进企业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还必须在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机构工作若干年后,其中的佼佼者才有可能被聘用为企业法律顾问,并且如果其不能达到公司的要求,随时会被解雇。
笔者附:欧洲企业法律顾问大多受过良好的法律高等教育,有的精通数门外语。很多公司物色的企业法律顾问人选,必须是取得博士学位或1-2个硕士学位,其素质要求相当高。如在法国,经过大学4-5年法律专业学习后通过第一次全国统考,要淘汰35%左右;考试合格者,一般要到地方或部门实习2年半,再参加第二次全国统考,第二次考试合格后才能自由选择当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而企业法律顾问虽然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要求,但往往是在具备上述资格后,在企业独立负责某一领域法务工作之前,再经过1年时间的跟班学习和岗位培训。有时法国政府还会选派一些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直接到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本段数据来源于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赴法国培训团考察报告)
问: 首席法务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弗雷德:根据我们最新的调研报告,企业的首席法务官应该具备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经营管理能力、与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背景或知识、法律职业道德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首席法务官是所有CXO职业群体中存在的理由。近年来的统计数据表明,总法律顾问正日益变为公司或企业的首席合规(RULES)官、首席负责(RESPONSIBILITY)官、首席权利(RIGHTS)官和首席风险(RISK)官。
来源:《法人·首席法务官》
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ACC)总部总裁费雷德·克雷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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