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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律顾问不应成摆设

2014/2/20 字体: 来源: 作者:

  安徽省人大代表、安徽省律协副会长陈晨担任安徽省宿州市某县政府法律顾问已有多年时间,但从未有机会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为该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在陈晨看来,他的这个身份只是一个摆设,毫无用武之地。

  陈晨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说,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落实依法治省战略的需要,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

  “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法律顾问普遍是形同虚设,长期受到 冷落 。”陈晨告诉记者,政府的法律顾问理应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但在现实中,他们却参与不到政府工作过程中去,能够做的,多是在政府遇到问题时帮忙“善后”,或是平日里负责一些接访工作。

  陈晨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特别是政府主要负责人应提高对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专家库和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被动向主动延伸,由各级政府向政府职能部门延伸,由随意性工作向规范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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