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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传媒类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最高 S*ST聚友居首

2008/11/5 字体: 来源: 作者:

 转自新浪网: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81104/14585466781.shtml

传媒类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最高 S*ST聚友居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4日 14:58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与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11月4日共同发布《2008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报告指出,传媒类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最高,成为最“危险”的上市公司,其中S*ST聚友独占榜首,而采掘业风险相对最低。

  在这份涵盖了99%的上市公司的报告中,法律风险指数最高的前20家公司,均为ST类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最高的前20家公司中,传播与文化产业占了2家、占了10%的比例;而在进入测评的1535家公司中,总计只有11家传播与文化产业公司,占0.7%。也就是说,在法律风险指数最高的前20家公司,传播与文化产业比它应占有的0.7%比例高了13倍(10%/0.7%-1);

  据介绍,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法律风险均值之所以高,主要是因为传播与文化产业在诉讼、涉案资产、非标报告等几项上的法律风险远高于其它公司。

  从分行业的角度来看,传播与文化产业和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最高,其中,传播与文化产业比整体均值高34%,农林牧渔业比整体均值高28%。另外,批发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和综合类的法律风险指数也高于总体平均值。而电煤水的产供业和采掘业的法律风险指数最低,其中,电煤水的产供业比整体均值低18%,采掘业比整体均值低21%。

  S*ST光明等20家上市公司成为法律风险指数增长最快的公司,报告称,这主要是由于业务结构多元化增加、被出具非标报告增加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增加。其中,因业务结构多元化的增加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增加值,占了这20家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增加值的20.1%,位居第一。(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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