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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1500家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大起底

2008/12/4 字体: 来源: 作者:

来源:《法人》
 
      法律风险是上市公司整体风险的风向标,是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因素

      “法律风险?我们这几年的诉讼少多了。”听到记者的问题,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急忙摇头。

  法律风险就是诉讼,就是案件,这样的观点在上市公司中记者遇到不是第一次。

  最近,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花了两年的时间对1535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评估,首次树起了国内外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评价的“标杆”。

  在专家看来,“法律风险不仅是诉讼案件的多少,公司有无违规,是否多元化经营,公司治理情况如何,怎样的人员结构以及财务状况都会影响到企业的法律风险。”

  题组负责人、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博士彭冰说:“法律风险是上市公司整体风险的风向标,也是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因素。”

  16个关键指标影响法律风险高低

  在这份包含了99%的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中,法律风险指数最高的前20家公司,均为ST类公司。
从行业来看,传播与文化产业和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最高,批发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和综合类的法律风险指数也高于总体平均值,而电煤水的产供业和采掘业的法律风险指数最低。

  从地区来看,东部法律风险指数比整体均值低0.6%,中部低1.3%,而西部比整体均值高出4.3%。彭冰分析,这与东西部各自的经济发展状况、发达程度、法制建设情况及上市公司自身素质等密切相关。

  从省市来看,全国内地省市中,海南、青海和宁夏三省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最高;贵州省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最低。报告称,这个结果与各省市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各地经营环境的不同密切相关。

  法律风险指数的高低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呢?彭冰告诉记者:“我们从32个备选指标中选取了16个指标,并选出了四个核心指标:违规处罚次数、高官责任次数、诉讼仲裁次数、涉案资产占净资产的比率,将这四个指标与其余12个指标进行综合测评得出。”

  根据统计,在1535家公司中,有80家公司出现了违规,其中有11家公司违规两次,这80家违规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为35.51,比整体风险均值高出39.7%。

  而在测评的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有75家公司。这75家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比整体风险均值高出了35.44%。其中,西部地区,有16家公司出现高管责任问题,比例偏高。

  统计还显示,有402家公司发生诉讼,其中,75%的金融、保险业公司都发生了重大诉讼,去年上市公司共发生诉讼4703次,该行业就发生了2770次诉讼,占一半以上,发生诉讼的比例、数目均较高。

  至于涉案资产这个关键指标,统计显示有376家公司存在涉案资产,涉案资产总计575亿元,占总资产的0.17%,占净资产的0.91%;其中存在涉案资产的ST类公司,占该类公司比例高达60.13%

  “我们的指标体系共涉及重大事项、诉讼与仲裁、特殊财务事项、公司治理、市场结构、人员结构等六大方面。另12项指标有业务结构、关联交易、地域结构等。”彭冰解释说。

  其中,公司是否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也是重要指标。课题组人员表示:“一旦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将面临包括停牌、受到监管部门调查处理等一系列法律风险。”

  在进入测评的1535家公司中,有104家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这104家非标报告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比整体风险均值高出了67.45%。

  此外,企业是否多元化经营,有无国际业务,进入国际市场,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来源,据统计,1535家公司中,有597家公司从事了多元化经营,664家公司进入了国际市场、存在国际业务,这些企业因为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法律环境,发生法律风险可能性更大,法律风险指数比整体风险均值都高,也是必然。

  值得关注的是,不同的股东性质也是一个重要指标。彭冰认为,不同股东有不同价值取向和关注重点。1535家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是国有法人的有855家,是其他法人的537家,是自然人的100家,是外资企业的43家。在这四类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是国有法人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最小,第一大股东是其他法人的法律风险指数均值最大。

  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A股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相对较低,法律风险高危的公司相对较少。而且,因为清理大股东占款的原因,2007年度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相较于2006年度有所减少。

  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除了对上市公司法律风险大排名外,报告还分类公布了前20家、后20家、增长最快20家和下降最快20家公司的法律风险指数。

  其中,在855家国有控股公司中,法律风险相对而言小些。彭冰分析,主要跟这些企业多占据垄断行业、受到政府监管较为严格有关。

  金融行业虽然整体法律风险处于中等,在13个行业中排第六,但诉讼和涉案资产两个指标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从金融行业的排名看,法律风险较低的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法律风险较高的有安心信托和招商银行。为何招商银行会比较高?彭冰解释说,主要是因为诉讼比较多。

  根据报告测评,法律风险指数对公司的价值具有明显的参考作用,低法律风险指数对应的是高投资价值的公司,高法律风险指数对应的是比较低的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课题组人员表示,如果按照低法律风险50指数来构造股票池和投资组合的话,将能够获得跑赢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

  业内人士认为,法律风险指数的发布不仅为上市公司认识自身风险,同时也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更为银行等金融部门识别授信风险,合理确定企业授信水平,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必要的决策参考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课题组统计的关键的法律事件中,1535家上市公司总资产总计347261亿元,负债总计已达284347亿元,其中重大资产变动或受限金额总计15486亿元,占总资产的24.61%,占净资产的4.46%;累计担保达2285亿元,占总资产的0.66%,占净资产的3.63%;累计关联交易达2076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3.18%。

  彭冰说:“法律风险往往是其他风险的一个源头,企业必须很好的识别法律风险,化解法律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进入风险测评1535家上市公司中,高管中有法律背景的人数达1231人,虽然无法统计上市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但专家表示,国外大型跨国企业的公司法律顾问平均具有15至20年的经验,法律事务管理投入约占企业年利润的1%至3%,而中国企业平均花费仅占总收入的0.02%,从人员、机构的设立到资源的配备,都远远不够。

  记者看到,在最近证监会开展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上市公司治理情况并不容乐观。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却未及时信息披露,有的高管人员的薪酬未经董事会审议,有的董事会专职委员会工作流于形式,有的董事会会议缺少与会人员对于议案审议情况的记录等等。

  而在法律部门的设置上,有的没有独立的专职法律事务部门,各类业务合同由各部门自行审查,重大经营合同由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也有部分上市公司虽然配备了专职法务人员,但合同审核能力很薄弱。

  虽然目前国资委在大力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期望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但毕竟上市公司中只有800多家企业是国有控股公司,仅占一半多。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跨国公司在高管人员中都有总法律顾问,从决策上进行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上市公司能否意识到法律风险,关系到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毕竟“法律风险事关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有时是致命的,倚靠外聘法律顾问并不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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