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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与我中心共同完成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与公司律师制度比较研究报告

2015/12/25 字体: 来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作者:

    摘自: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简报(第1期)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政策法规局与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共同完成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与公司律师制度比较研究报告。报告对两种制度的发展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美欧等国家的具体实践,对两者的异同及各自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是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定位、权利义务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的能力水平评价体系,拓宽法律顾问专业技术晋升通道。
    三是加快建立全国性的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充分发挥在其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能力水平方面的作用。
    编者:感谢国资委的信任。希望我们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历史演进及跨国比较研究,能给未来的政策出台提供一些参考和依据。我们相信无论是推进公司律师制度,还是未来将会出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最终的目标应当是完善和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务工作真正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成为有效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组成部分,让企业法务在企业的战略发展决策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课题的撰写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许多总法律顾问、法务部负责人、法务同仁的支持和帮助。他们有的直接参与了报告部分内容的写作,有的协助完成对海外企业法务制度的资料收集,有的积极为我们提供建议,还有赛尼尔法务管理微信公众平台上的100多位法务朋友,协助填写在线问卷。在此,我们赛尼尔法务管理团队,向所有支持我们工作的法务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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