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2016年1月19日,由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公司法务论坛“欧盟数据保护最新立法及跨国企业数据合规实践”研讨会在北仲顺利举行。来自中国人保、中国国航、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阿里巴巴、百度、腾讯、优酷、英特尔、普华永道、中国再保险、江泰保险经纪、北京汽车、精励联讯、卓望公司等近20家企业的法务工作者;以及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来自英国西盟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Alex Brown先生,为参会来宾讲解了现行的欧盟数据保护法律制度,特别是2016年新通过的,将于2018年生效的,新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的情况。Alex先生首先对欧盟法律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主体、数据保护的八项原则、法律的执行做了一个全面的介绍。重点解释了八项原则中,公平合法处理数据,依据数据主体的权利处理数据,保证数据安全,向欧洲以外国家转移数据等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在随后的答疑环节,参会来宾与Alex先生以及西盟斯驻北京首席代表王德全律师,就欧盟的数据保护立法与其他国家相关立法的对比,对企业的数据安全合规的影响等热点话题展开了互动讨论。
加强数据保护、数据安全的立法,是各主要国家的普遍发展趋势。这一新兴领域的立法可能会对互联网,电信,IT等很多相关行业企业的运营带来高额的合规成本,甚至可能影响一些现有的商业模式。
不同法域的监管法律规定的冲突,是与会代表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欧盟此前曾对美国企业予以Safe Harbor“安全港”的特别待遇。但2015年欧盟法院宣告这一特别待遇无效。在实践中,中国本土跨国企业也可能面临欧盟,美国,中国对数据保护的不同监管要求带来的合规悖论。
本次活动是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公司法务论坛”第七期。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是我们赛尼尔法务管理智库今年关注的一个重点。我们在此后还将举办更多这样专题的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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