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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召开"经济与法治"论坛

2015/11/12 字体: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5年10月31日,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2015“经济与法治”论坛在南宁桃源饭店隆重召开。民建中央召集来自复旦大学、中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的法学专家和相关研究领域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们齐聚南宁,围绕论坛主题“企业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与法律保障”各抒己见、深入探讨。论坛由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联合主办,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承办,论坛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力支持,两百多名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和民营企业家聆听了法学家们的演讲。
    民建区委主委钱学明、民建中央调研部副部长郭群峰、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党派处处长邓国忠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别。论坛开幕式由广西建工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肖太福博士主持。这位由自治区党委2009年向海内外公开招考引进的法律专家,拥有二十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以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帮助建工集团摆脱了09年前的困境、全面健全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见证了建工集团近六年来的超速发展。他担任了民建中央法制委副主任和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又是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的会长,是本次论坛的主要策划人。肖太福介绍,此次论坛是民建中央法制委开启的第一次“经济与法治”论坛,以后每年举行一次,力争打造成长期性、周期性、稳定性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民建特色的学术论坛。

    论坛聚焦企业法制建设,各位民建法律精英围绕经济发展和依法治企中的热点、难点展开硏讨、建言献策。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系主任黄勇教授做了题为《竞争政策的实施与法治》的主题演讲。黄勇教授在演讲中指出,竞争政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竞争政策是其最优先的经济政策,其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市场竞争和创新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在我国,竞争政策的地位仍然比较低,产业政策还处于主导性地位。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竞争政策应当优于产业政策。前者体现了法治过程,是市场发展的产物;后者是政府对产业的选择性扶持,只有短期效应。协调竞争和竞争政策的关键,在于通过顶层设计、竞争执法、竞争倡导来提升竞争政策的地位,同时尽量将纵向产业政策调整为不具有选择性的横向产业政策,并予以经常性的评估。他说,经过几年的执法,我国竞争执法机构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调查了多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典型案件。今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初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为进一步发挥竞争政策的作用、提升竞争政策的地位奠定了政策基础。
    关于如何改善企业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会长肖太福认为,独立自主和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则,竞争政策的推行,一要依靠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立国企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二要进一步修订反垄断法,完善公司法、合同法等,既要平抑企业垄断、扼制行业垄断,更要限制行政垄断。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立行认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平等是一个应然的状态,平等才能实现竞争的目的,才能实现市场资源的最合理的配置,才能使消费者获得最大的利益,才能够确定竞争的成果。公平竞争绝对不能依靠当事人道德,必须需要他律才能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即制度,政策和法律在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也是《反垄断法》、《反不当竞争法》及其它经济法甚至相关刑事法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制度和法律的他律如果非常规范,非常严格,则会使市场主体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玉梅认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它促使各种资源合理、高效配置,优胜劣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要遵循这样的市场法则。而充分、有效的竞争依赖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法治保障,否则难以形成真正的竞争。
    围绕“中国PPP法律关系及其困境与出路”这个命题,中南大学法学院蒋言斌教授说,中国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将大量社会资本引入基础设施、公共工程与公共服务领域,形成由政府与非政府主体合作共赢式的项目机制,从投融资模式,到管理模式,再到治理模式贯通的新型制度供给,具有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扩张市场空间、培育契约精神、增加有效供给、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六大正面效应。蒋教授通过对PPP法律关系及其主体、客体、内容进行解构,分析探讨PPP与现行法律之间的冲突、立法滞后、甚至PPP实体与程序中适用困境,并提出完善PPP法律制度体系的路径、模式,为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提供舆论支撑、观念导向和可操作的对策。
    王玉梅教授指出,我国大力推进的PPP投资方式,旨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投资,以解决政府投资不足的问题。社会资本的逐利性是天然的,也是正当的。它们投资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不是做慈善或公益,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尽管政府的投资目的在于提供公共产品而不具盈利目的,但在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中应充分考虑到社会资本的营利性,政府或代表政府投资的机构与社会资本应平等协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既要防止歧视社会资本,也要避免过度保障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此外,在非行政垄断性行业,慎用政府补贴PPP项目,以避免给其他同行业投资人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当投资双方发生争议时,司法救济渠道应畅通,并在审判中力求公平保护各方利益。为有如此,运用PPP投资方式解政府投资不足的目的才能实现。
    提及PPP项目中的公私合作,具有丰富实务工作经验的肖太福博士说,公私合作重在平等和诚信,政府诚信是前提,政府部门也是市场主体,在PPP中应当忘却公权力在握、高高在上的心态,要坐下来甚至低下头,与拥有社会资本的民营投资者真诚、平等地合作。他认为,广西是项目多、资金少、人才缺的后发展地区,积极推进PPP合作尤为重要,广大社会资本在八桂大地具有广阔发展空间。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俊敏教授就"碳市场中企业的法律风险"作了专题发言。她说,刚刚闭幕的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在经过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重庆、广东及湖北等7个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即将启动,将给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碳市场构建过程中的一系列促进性的新政策、新法规、新经济手段将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但是,碳市场交易的复杂性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法律风险,如政策法律变动或失误的风险、欺诈等碳市场违法行为的损害风险、 企业政策法律知识欠缺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等。为此,企业应当正视碳市场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参与规则制定争取最佳市场地位,积极承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社会责任,抓住契机转变高耗能高排放的传统发展方式,优化资源分配,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天津市和平区民法院副院长张向林就“互联网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和认定”作了发言。他说,随着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我国已进入互联网时代,计算机软件开发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等互联网产业己成为重点行业。根据国家《互联网行业一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体系,引导企业依法应对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进一步利用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技术成果这种无形资产提高自己的创业创新能力。张副院长指出,当前网络科技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企业如何留存电子数据证据、针对各类不同合同留存相关证据、针对电子数据的特点如何进行证据保全、打造相关合同范本以及对计算机软件创新成果的保护。防范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有:1,将可信时间戳制度引入电子数据保全领域,以解决电子证据取证难、认证难、鉴定难问题。2,为企业提供网络技术合同范本的标准并确定范本的主要内容。3,企业应提高自身素质和规范水平等。张院长从司法实践者的视角以案说法,发挥司法的指引和导向作用,阐述立法、政策制定应如何避免或减少优势企业侵害弱势企业的行为,以营造互联网企业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
    来自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穆书芹副检察长在论坛上专门介绍了经济犯罪的新态势和企业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穆书芹说,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降低企业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不仅是保护企业自身权益的个体需求,也是促进我囯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她通过案例和数据,从分析民营企业面临刑事法律风险现状出发,指出民营企业产生刑事法律风险的原因包括:文化原因、经济原因、社会原因、法律原因。最后,穆书芹提出了防控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对策:1、去原罪去暴力文化,构建企业法治文化;2、建立法律论证和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3、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4、从国家立法层面完善科学立法,使法律更有前瞻性、包容性;5、有效发挥司法的惩治和教育作用等。
    陈贵律师在《互联网金融的反垄断意义》发言中从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奇虎诉腾讯,微信封杀支付宝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到银行限额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引出互联网反垄断课题。他说,互联网金融以开放、平等、便捷以及普惠为特征,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打破金融垄断。互联网金融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反竞争行为,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反竞争行为进行规范,通过行政罚款、行为禁令、资格禁止、市场禁入等手段遏止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反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竞争环境。互联网金融促进交易脱媒,推动商业银行转型,促进金融创新,惠及社会大众。我国已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并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必须依靠法律制度的安排,确定利率市场化的合法性,形成科学和统一的利率市场化制度,使之成为所有金融机构共同遵守的准则,真正推动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
    论坛有主题有专题,有发言有点评,反响热烈,共鸣四起。赵立行教授点评中强调,平等是竞争的应有之义,只有保证起点和过程的平等,才能真正实现竞争的目的。如果不平等,则谈不上竞争,只能是强制,强夺,那被称为丛林社会。平等、竞争都有赖于法律的规制和平衡,不但要让人看到了法律惩罚的威严,也要令人感受到法律保护的柔情。赵教授指出,混合所有制的实践正在尝试填平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不平等的鸿沟,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正配合着大众创新的局面有序展开,负面清单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正在逐步消解行政性的垄断,大力反腐正在斩断权力寻租的渠道。这一切都正在有效地挤压市场中非理性因素生存的空间,为平等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李秀清在论坛闭幕前做了总结性发言。 李秀清说,整场论坛会场内座无虚席,两百多名与会者四个小时不离不弃,见证了本次论坛的热烈研讨。来自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的各位演讲者,就竞争政策的应有地位、中国式PPP的困境与出路、碳交易市场中企业的法律风险、企业平等竞争的决策与立法保障、基层法院处理网络科技案件纠纷的经验、民营企业如何防控刑事风险及互联网金融的反垄断意义等当前中国重要的新问题,展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对备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进行了深入思考、讲解和研讨,内容丰富和开放。她指出,在全球化时代中国家发展不可能闭门造车,共融共享、全球趋同乃为大势,演讲者充分展示了开阔的视野,比较的方法,对于互联网时代企业所可能遭受的困境,以法律人的思维进行了负责任的阐述和分析。

    论坛闭幕后,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肖太福说,广西企业法制建设协会承办这次论坛,也是借助区外法学资源、活跃广西法学研究氛围、服务于企业法制建设的又一次实践和努力。肖太福强调,法律必须被信仰,法治环境不同法律实施效果,经济建设和企业管理离不开法治的支持。致力于引领全区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是协会的核心任务;协会将进一步发挥信息优势、人才优势和专家优势,以法律培训、案件论证、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并着力为广西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力,以一对一的方式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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