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国家律师学院举办企业并购重组法务研修班

2016/1/4 字体: 来源:法制网 作者:周宵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帮助企业降低成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势必进一步推进企业并购重组,这对律师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2015年12月23日,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6年五大任务,在国家律师学院参加“企业并购重组法务研修班”的律师们聚在一起展开讨论。

    2015年12月21日至24日,国家律师学院举办“企业并购重组法务研修班”,来自全国各省(区、市)从事相关业务的95名律师前来参加培训。
    “近年来,企业兼并重组成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律师凭借精通法规政策、熟悉方法流程的优势,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国家律师学院举办此次研修班,对促进企业并购重组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新的复杂形势,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效益下滑,企业并购重组是提升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王恒勤说,并购重组是一种复杂的、高风险的投资行为,迫切需要律师提供战略方案、尽职调查,形成法律意见书和一套完整的并购合同及相关协议,避免工作漏洞和法律陷阱。
    “不论是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淘汰过剩产能,还是企业间优胜劣汰、强强联合,企业的并购重组每天都发生在经济活动中。”在国浩(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敬泽看来,律师为企业并购重组开展法律服务,不仅有利于企业避免金融风险,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为提高产业集中度作贡献,也是律师业发展壮大的极大机遇。
    在律师培训方面,作为开展律师培训教育的国家级培训机构,国家律师学院有重要责任和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通过大量走访调研,诸多法律专家和业界律师提到对律师进行企业并购重组法务培训的重要性,国家律师学院就要急律师之所急、办律师之所想。”国家律师学院教育培训部主任张文俊告诉记者,在确定此次培训主题后,国家律师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在细致调研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了此次培训课程。
    一家总部位于深圳的知名公司决定并购某公司在海南的一个项目,双方公司都很有诚意。然而,深圳公司负责并购业务的律师过于教条死板,使得并购活动处于胶着状态,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毫无进展,甚至一度陷入僵局,深圳公司不得已更换了负责律师。新上任的律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为双方找到合作的最佳契合点,双方迅速达成并购协议。
    在本期培训中,类似的企业并购重组案例在授课中被多次提起。企业并购重组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业务,对买方企业而言,要提高并购成功率,规避各种交易风险;对卖方企业而言,要实现增值退出。国家律师学院在培训中特别注重实务教授和案例指导,针对这些并购重组企业需要重视、研究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安排授课专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

    在为期4天的培训中,国家律师学院共安排了8次集中授课,课程上不仅有《并购重组之尽职调查与方式选择》《并购纠纷的解决》《并购重组的结构设计与风险控制》这样的实务培训,也有《跨境并购中基金作为收购联合体的法律考量》《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难点和策略》等对企业并购重组热点问题的探讨。此外,《国企改革与并购重组》等课程也为参训律师认识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