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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举行

2011/12/9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国公司法务年会暨中国公司法务三十人论坛启动仪式现场 法制网记者 张春山 摄

11月26日至27日,“2011中国公司法务年会暨中国公司法务三十人论坛启动仪式”在北京召开。与会者认为年会和论坛会聚全国各行业的企业法务领导者,就目前公司法务领域热点问题进行高水平、深层次、多视角的讨论,为政府部门、企业法务人员、律师界以及传媒界提供对话与交流的平台意义重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王洪详,司法部律师公正指导司副司长周院生,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张华,法制日报社社长贾京平、总编辑雷晓路出席本次年会,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李群主持。

  周院生在致辞中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公司法务工作在运营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法务一要更多地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防范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要更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要更多参与企业“走出去”的战略实施,为对外经贸合作提供法律保证。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司法部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了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目前已经有27个省开展了试点,公司律师达到1600多人。公司律师、社会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都是公司法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共同具有神圣的使命,希望他们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张华在致辞中表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格局的深远影响仍在继续,中国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实践证明,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软实力。但我国企业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在法律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努力缩小这一差距是企业法律人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他说,一是要大力提高企业法制工作的层次,深入挖掘和满足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需求,促进企业法律工作与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和国际化经营等重要战略的有效融合。二是要加强企业之间法制工作的交流、沟通和协作,促进企业法制工作水平的共同提升。三是要争取政府、社会组织、学界、媒体等社会各个方面对企业法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次年会和论坛是促进交流和学习的重要平台,为公司法务工作水平的提升发挥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

  本次年会由法制日报社指导,《法人》杂志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担任特别支持机构,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上海交通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担任学术支持单位。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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