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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图书出版及阅读的一些期待

2016/1/21 字体: 来源:燕大元照法律图书 作者:

    文章整理自彭冰老师发表于“2016年第二届北京大学法律图书宣讲会”演讲录音。
    大家下午好。
    刚才听了半天,我确信傅郁林老师是来砸场子的,她拿了三本那么厚的书,仔细看,没有一本中文书,明显是瞧不上我们中国出版社嘛!
    不过,在刚刚北大出版社的法律图书展示视频里也可以看到,展示的很多法律图书都是翻译作品。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整个法律这套体系是从西方传过来的,虽然从沈家本开始算,我们也有了一百多年的法律移植时间,但是中间有漫长的中断。实际上我们真正重拾法律的传统,不过是最近三十年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关注中国问题很重要,但真正习得西方的法律传统,了解和掌握这套法律制度里面,那些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罗马法传统铸造出来的细致、精巧的法律机制更重要。
    我记得十年前我就跟贺卫方老师说过:您应该专心译书。您这样功成名就已经评上教授的,不像我们青年学者有论文发表的压力,就应该专心译书。这样对推动中国法律事业的进步贡献更大。
    这确实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现有的学术评价机制,导致像贺老师这样的学者和专业人士很少去翻译图书,导致现有的专业翻译水平很差,大量的译本粗制滥造。原来我经常买书,其中大部分都是翻译的著作。再后来发现,这些翻译作品大部分都需要扔掉。经常当我读不懂的时候就想:一定是翻译错了。去对照原文,真的是翻译错了。我希望像贺老师这样,有专业能力的学者还是要多翻译。
    今天我想讲两点。第一点就是大家刚才谈到的电子化、互联网对于书籍的影响,特别是对法律图书的影响。
    首先从我自己的体会来讲。1998年,我们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创办了一个小的连续出版物——《金融法苑》,那时候我们跟蒋总就有合作。
    去年开始,我们做了一个全新的东西。《金融法苑》还在出版,因为要用到出版社的书号,受到的限制很多,周期也很长,所以,从去年开始,我们开始做一个电子刊物,叫《法律与新金融》,每月出一本,大量的免费寄送和免费发电子邮件,并且通过微信公众号来传播。
    这个杂志比较专业,主要是关注金融领域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我们觉得效果很好,在业界很受欢迎。要按正规地说这是一个“非法的”出版物,我们也不需要书号,也不需要出版,找一个印刷店就可以印制。我们还专门请设计师设计封面,效果很好。
    这个经验,是否证明出版社是没有必要存在的,书籍是会消亡的?
    我觉得,在互联网时代,在我们随时能够接触到大量信息传播的时代,这个问题其实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作为一个信息的载体,纸质书籍这个载体是会消亡的。尽管像我们这代人喜欢看纸质书,但是下一代,“00后”们,他们已经习惯在iPad上、手机上、kindle上阅读,所以,纸版书籍作为一个信息载体一定会消亡。但在另一个层面上,出版社会不会消亡?我觉得不会。
    最近我们在做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有一些启发。
    金融的本质是资金的融通。这边有人有闲钱,另一边有人资金有短缺,理论上他们应该直接交易、融通资金。但在历史上,因为信息交流很困难,直接融资实际上很难发生,于是就出现了很多中介机构,比如银行、投资公司之类的,他们负责沟通资金的短缺方和富裕方。
    互联网出来之后,信息交流的成本大幅度降低,那是不是资金富裕方和短缺方的直接融资交易就会很便利的发生呢?目前热炒的互联网金融理论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但是仔细研究你会发现其实不是这样。
    即使你很方便地知道谁资金短缺,你会轻易地把你的钱给他吗?尽管你的钱闲着,放在银行里利息是负的,你会把钱给一个陌生人吗?未必,因为你很担心他拿了你的钱就跑了。这时仍然需要一些中介机构,它要帮你挑选靠谱的资金短缺方。中介仍然会存在。
    我相信在图书生产或者在信息生产这个市场上,一方面,在互联网时代,很多人可以很方便地制造各种信息,另一方面,很多人有阅读需求,也可以很方便地获得这些信息,但在这两个群体中间,仍然需要一些中介,来帮助读者挑选:什么样的信息是值得阅读的。我认为这就是出版社最重要的功能,也是书店在未来最重要的功能。
    我刚才查了一下,2013年,中国一共出版了四十多万册书,其中法政图书一万七千册。这一万七千册里哪些书值得读呢?不知道。这就需要中介机构在其中发挥挑选的作用。
    本来出版就已经起到了筛选的功能,一个好的出版社会通过它的品牌,对书籍起到一个推荐作用。我认为出版这件事情本身是不会消亡的,但是它的形式可能会发生变化,可能以后会大量出版电子书。尽管我每次嘲笑编辑,说你们纸版书很快就会没落,但我认为出版本身仍然有生存的市场,有存在的必要性。
    不过,当纸版书消亡掉之后,是不是就不会有书店了?好比在当当网出现后,像我原来每个月都要去万圣,现在我一年都不去一次,买书都是在当当网就解决了。但是,书店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比如万圣,我有时候会关注它的网站,它每个月会有一个销售排名,我会去看这个。它实际上起到的就是一个中介作用,它会推荐什么样的书是好书。
    未来的书店,我觉得主要的功能也是这个,包括刚才车浩讲到的,它可能是同道或者同好人士的交流平台,会演化为更为专业化的平台。
    第二点,我想谈谈作为一个读者对法律图书的需求。
    刚才蒋总说这次是邀请我们这些作者来讲一讲,其实,提到作者,我就觉得特别不好意思,我欠了贵出版社王晶编辑三本书了。王编辑每年在过年前后都会给我发E-mail说:我不是要催促你,但是今年是不是有什么出版计划?我就跟她说不要烦我,有事请烧纸。所以,这里我不是以作者的身份来讲话,我想谈谈作为读者的一些想法。
    刚才坐在下面我看了北大出版社展示的图书,我就在想:去年我读了什么书?其实,我读的书还是挺多,如果大家关注我的微信号会知道,我现在每个月都要写一篇书评,介绍我这个月读了什么书,哪些推荐,哪些不推荐。但仔细想,去年闲书读了不少,法律方面的专业书读的却很少,都是读论文了。我就在想:去年我读了什么法律方面的书吗?我刚才想了想,只有一本,还是翻译作品,当然是翻译质量很好的一本,讲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失败的一本书,叫《过犹不及——强制披露的失败》。很不错,推荐大家去看。
    我读了很多闲书,其实里面有很多是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士写的,也适合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士来阅读。好比我最近在读的,12月份我热烈推荐的书——《走出帝制》,秦晖的作品。秦晖是一个历史学家,这本书是他在《南方周末》的一个专栏合集,很容易读。虽然里面细节有一些错误,但是他的观点很明确,读起来舒服,他像用解剖刀一样,把这个问题剖析得很清楚。虽然你可能不赞同他的观点,但是他的分析会让你对这个问题有更清楚的认识。当然,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会被禁的原因。
    作为一个法律读者,我希望读到什么样的书呢?
    我觉得我们这个领域,现在缺的就是像秦晖这样的著作,像周其仁老师经常写的那些文章,出的那些书籍,我们缺这样的东西。当然贺老师在这个领域做了很多的努力,但远远不够。
    我觉得,在法律这个领域,虽然是我们有很专业的、很精细的一些制度讨论,但这些都很难被公众所了解。实际有很多我们关注的问题,其实也是公众关注的问题。如果我们能站在专业的角度来通过一些大众化的写作,把这个问题揭示出来,我觉得会对公众,会对这个社会有很好的影响。
    十几年前,林达写过几本书,林达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是其作品讲得都是法律问题,比如《总统是靠不住的》。这些书影响很大,普及了很多宪政理论。如果我们这些法律学者,能把中国问题也以这种说故事的方式来写,我相信对这个社会会有更长久的影响。
    刚才易继明老师讲到,目前的法治状况不尽如人意。但是仔细去看,今天公众对某些热点问题的反应,跟三十年前已经有很大不同。为什么会不一样?实际上是因为这三十年时间里,大家阅读了一些东西,慢慢地接受了一些分权制衡、基本人权这样的一些基本法治观念。这些观念是怎么传播的?实际上不是通过孟德斯鸠的著作——普通读者很少会去读这样的著作,而是通过阅读贺卫方、陈瑞华等人的一些随笔性文章,慢慢地受到影响。这些文章影响社会,为公众所了解,改变了他们的观念。
    我相信,从长期来看,这样一些观念的改变,最终会改变我们的社会。这也就是启蒙的作用。在中国未来,这个过程可能仍然还要持续下去。我们希望北大出版社在这个领域能够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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