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国企改革须坚守法律红线政策底线

2014/11/24 字体: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辛红 作者:

      11月19日,国资委党委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报告会,邀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专家、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进行专题辅导,他结合参与四中全会决定的起草经历,从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起草过程、突出特点、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全会决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指出,要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是着力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既要鼓励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同时也要坚守法律红线和政策底线。要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赋予的职能和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资监管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决调整、精简、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更好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二是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法治央企。要在提升治理水平上下功夫,结合企业实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要在带头依法合规经营上下功夫,带头执行好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规范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要求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企业前期防范、过程控制及违规惩处机制。要在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上下功夫,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有效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全覆盖。

  张毅指出,国资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国资委必须以壮士断腕的精神,痛下决心、大刀阔斧,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坚决调整监管职能、监管方式和运行机制,不该管的和可管可不管的坚决不管,该放的要彻底放到位。各中央企业也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内部改革,进一步加强集团化管控、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更加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