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反垄断典型案例研讨会在渝举行

2015/12/2 字体: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倪泰

    11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在重庆市组织召开反垄断典型案例研讨会,来自10个省市工商局竞争执法条线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部分省市工商局参会代表介绍了查办药品、保险等行业典型垄断案件的特点及办案经验,与会代表就查办垄断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研讨,交流了各自反垄断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全系统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表示,会议交流的典型垄断案例为各地查办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增强了查办疑难案件的信心。如重庆市工商局对查办的药品行业典型垄断案例,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当事人涉嫌垄断行为的危害后果进行了分析;湖北省工商局对查办的保险行业典型垄断案例,就其中的“共保”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使大家深受启发。会议对在查办垄断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展开研讨,加深了大家对法律的理解,进一步澄清了一些认识,有效地解决了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也为以后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思路。各地介绍的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以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调动和发挥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扩大案件线索、成立专案组查办垄断案件、借助“外脑”整合各方面资源查办垄断案件、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现线索和收集固定证据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价值,也拓展了工作思路,有助于各地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了解,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反垄断执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总局共授权地方查办涉嫌垄断行为案件12件。截至目前,工商机关共立案58件,其中,涉嫌垄断协议案件31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7件;办结24件,中止调查4件。今年,安徽省工商局对有关当事人不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展反垄断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开出了工商机关就不配合执法机构开展反垄断调查的第一张罚单。此外,总局出台了第六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即《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这部规章细化了《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为工商机关开展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权利人正当行使知识产权提供了指引。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重庆市工商局电子证据取证实验室,听取了重庆市工商局关于建立执法办案情报信息平台以及利用该平台发现案件线索情况的介绍。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