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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律师如何提高专业性

2019/2/18 字体: 来源:天同诉讼圈 作者:蒋勇

  首先,诉讼律师有细致的专业定位。不仅要把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分开,还要对诉讼业务不断进行细分。除了进行民事、刑事、行政的大方向分类,还可以在大类下做进一步细分。比如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可以分为专做建筑工程的、专做公司股权的、专做合同纠纷的,等等。近年来出现了一批专注于单一业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有专做交通肇事案件的、有专做知识产权案件的、有专做能源环境的……这其实就是律所发展方向的一个反映。

  其次,诉讼律师有大量的案件供其研究。只有在诉讼律师的专业定位相当明晰、相当突出之后,才会有大量的客户上门,才能有机会大量接触某一类型的案件。诉讼律师不能“挑肥拣瘦”,只盯着“油水多”的案子;而是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锻炼自己专业程度的机会。尤其是对于青年律师而言,初出茅庐,能够接触的案件比较少,即使律所每10件案子中只决定代理1件,剩下的9件案子对于他们也都是一个很好的练手机会。不要认为研究这些收不到律师费的案件是浪费时间,你从大量办案中收获的经验,能在未来创造更大的价值。

  再次,律所内部有明确的分工合作。我常常听到一些优秀的年轻律师表达这样的渴求:我想去一家律所,只专心做案子就好,别的什么都不用想。诚然,见客户、拉关系、整理文件、打印复印……浪费了律师们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律所应把做市场拓展的人员和做案件业务的律师区分开来,使律师能够专注于案件代理的本职工作。在此基础上,每个律师团队都要配上业务秘书,将律师从复印、打印之类的非技术型事项中“解放”出来,专心研究案件。

  第四,诉讼律师的办案方式更加细致。诉讼律师要养成书面工作的习惯,并将这个习惯贯穿工作的全程。初步分析意见、前期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报告、结案报告……律师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文书记录。这份记录可以呈现给客户,作为自己工作的证明;但更主要地是方便自己厘清工作思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第五,诉讼律师结成共同讨论的办案团队。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感受:当手头办理的案件遇到瓶颈时,特别希望能有人和自己一起讨论案子,哪怕是别人的一下点拨、一句玩笑话、一个奇思妙想,很可能就使陷进死胡同的自己豁然开朗。因此,律所内部可以就每一个案件组建一个小团队,大家集体办案;同时建立起对疑难案件讨论和把关的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更高层次的讨论,以集体的智慧攻克难题。

  第六,诉讼律师建立起了自己的专业门槛。诉讼律师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并不比非诉律师低,在引入人才时就应该慎重选择,提高标准;而不是对于只要能挂靠、能找到案源的求职律师就来者不拒。每家律所都应该建立起自己选拔人才的标准,对于不同层次的律师,如辅庭律师和出庭律师,人才标准要有所区别。对于没有工作经验又找不到案源的法学院毕业生,则需要保证他们有一个相对较高而又稳定的收入,使他们能够安心地在诉讼行业实现理想,律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第七,诉讼律师有更完善的职业培训。放任自流不是一家负责任的律所对待人才的态度,在未来,律所应成为培训诉讼律师专业能力的主力。律所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一是进行诉讼相关专题培训或讲座,由资深律师负责将新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整理传阅,就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定期举办研讨会将其研究成果报告给全所律师;二是同一团队的资深律师对青年律师言传身教,指导他们的日常工作,包括修改文件,讲解重点难点等;三是全所内部可固定召开业务会议,由合伙人律师负责总结上周本部门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并结合上周案例评析对本所业务的影响,提出工作建议和提示。

而律协作为律师培训的重要力量,需要改革现有的培训机制。一是要尽量固定培训时间,方便律师合理安排自己的计划,为培训留出时间。二是要增强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和计划性,使培训更成体系。三是培训要侧重于诉讼技能的培养和技巧的传授,使培训课程能切实与律师的日常工作挂钩。而这又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注重实操性,要告诉听课律师一步一步该怎么做;其次,注重互动性。如果老师在台上讲课累得半死,台下的人昏昏欲睡,培训没有任何用处;再次,注重参与性。教再多东西,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是记不住的。例如,模拟法庭就是一个很好的参与互动环节。

  第八,律所有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和较高的信息化程度,能够跟上法院在国家资金支持下发展的步伐。律所的硬件设施,如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与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有很大关系,是提高律师专业性的前提条件;在保证硬件条件的基础上,律所更应该加强信息化的软件建设,既要配置先进的办公系统,辅助律师的办案,提升办案效率,又要使律所内部、律所之间实现沟通协作的零障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上几点建议,或许在短时间内难以做到,却是值得我们努力的方向。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不能存在任何一方的短板,诉讼律师与法官在专业性方面要齐头并进,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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