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27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中国企业法务观察》 作者:宋春伶
01
“黑名单制度”—以评价指标及“黑名单”为抓手,评价结果服务于经营管理
加强客户的合规管理,进行客户的合作筛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京粮集团制定了《客户管理办法》、《客户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客户信用评价的权限和职责,遵循客观公正、程序严格、动态调整、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法务组织业务、财务等部门开展评价工作。
客户信用评价体系由基本情况、履约能力、运营管理、竞争能力、合同管理、信用记录6个一级指标和30个二级指标组成(附件3),评价程序包括准备、初审、复审、申报和发布阶段,并且实行有效期为一年的动态管理。京粮集团按照存在风险可接受程度,将客户评价为积极、可以、谨慎、限制和禁止合作五类,根据评价结果,定期在京粮集团及下属企业范围内发布“黑名单”,禁止与之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
各企业或相关业务部门签署合同前,可以通过“黑名单制度”筛查交易对手是否为禁止或限制合作企业,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业务风险,避免争议纠纷的产生以及造成损失。自2012年至2017年,京粮集团组织企业累计评价客户12600家次,发布禁止合作客户52家,限制合作客户11家,有效防范了客户信用风险。京粮集团以法务部门为核心创建符合业务发展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使得客户资信状况及服务评价不再局限于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让法务工作可以覆盖到业务的各个环节,有效进行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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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预警机制--以风险预警提示为重点,客户风险着力于日常防范
合同履行会暴露出诸多风险点,如印章真假、名为国企实为民企、建筑施工合同中人身伤害纠纷预防等。合同履行中以及履行完毕评价改进过程中的风险点,京粮集团及时向各企业发布风险提示通知,提示企业注意防范,实现客户风险防范的常态化。
03
合同分析评价—评审合同履行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
京粮集团注重采取多种形式评审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是否实际完全履行、以及履行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总结性评价。通过总结经验和不足,为今后修改完善合同提供依据,为建立健全客户信用体系提供支持,具体内容包括:
1.评价合同管理情况。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评价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合同管理各级负责人职责的落实情况。
2.评价合同文本是否完善。涉及合同审核会签的各部门或各关键节点业务人员对合同条款的完备和格式合同条款的应用等进行全面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3.评价合同履约状况和客户信誉。通过对合同的履约率及变动情况分析,记录客户诚信经营的优良信用和违约违规经营的不良信用,从正面和负面两个方面客观评价客户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
4.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和客户信用档案。
5.通过评价合同,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漏洞和带有风险性的问题,为各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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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运用诉讼/仲裁案件经验教训,优化合同管理模式
诉讼/仲裁案件很大部分都是由合同纠纷而产生,因此争议案件的解决及裁判规则可以借鉴运用到合同管理工作中。京粮集团高度重视诉讼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纠纷案件的解决处理。在纠纷案件结束后,法务部门及时撰写案件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找出纠纷案件中暴露出的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风险点。结合纠纷案件的司法审判思路和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将风险点更新至风险排查清单或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以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完善优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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