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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O对门:总法律顾问在碰撞中提速登场

2013/2/15 字体: 来源: 作者:

总法律顾问将在国企中逐步推进。根据 2004 年 6 月正式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将逐渐推进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总法律顾问 相当于企业副总

  该《办法》中规定,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位置,相当于企业的副总。

  无疑,这种模式将从制度上保证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在可口可乐公司的美国总部,董事长办公室的隔壁,不是行政办公室,而是总法律顾问办公室。”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刘烈东深有感触地说。

  中国事务委员会委员江宪胜律师说:“在欧美国家,董事长的办公室往往是靠近角上的一个大办公室。他的隔壁,通常一侧是首席财务总监办公室,另一侧就是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法律风险是一种商业风险,所以管理人员必须带头管理这些风险。事实上,根据我以前担任北电网络亚太区总法律顾问时的经验,除非高级管理层首先带头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否则永远不可能执行下去。” Robert Lewis 说。

  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不同,企业对内部法律顾问的重视程度也相距甚远。在国内企业,很多法律部门仅为处级,在决策上的支持力度远远达不到应有的要求。

  有代表认为,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进,直接关系到公司能否进行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但是推进的过程,绝对是不平坦的。而且,有可能会出现一些错位。

  副总:总法律顾问制 最关键难题

  与多数代表不同,姚军来自股份制的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职务是首席律师。“作为股份制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从一开始就很健全。而他以及公司法律部的待遇、职责,与国资委对国企法律体系的要求,几乎无二,差别仅仅是名称不同。而国企操作起来就未必有这么简单”。

  “根据《办法》,总法律顾问的地位相当于副总。作为国企老总,谁希望提拔一个法律方面的人做副总?一是分散权力,二是如果这样,其他副总会怎么想?这直接冲击现在的干部任命体制。”

  现实的情况是,多数未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其法律部负责人基本相当于处级。在 178 户中央企业中,大多数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人才相对短缺,有 41 % 的企业还没有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有的中央企业连一名专职的法律顾问都没有。

  一汽集团此次的会议代表、法律事务室的王喜梅律师认为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一汽,法律事务室主任相当于处级,如果一下子提拔为副总经理,必定面临很大的压力。而根据《办法》,“企业总法律顾问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产生”,但是,律师行业收入相对较高,而国企的高管工资又有条框限制,在薪水不足够高的情况下,会招聘到优秀的总法律顾问吗?因为就算是赫赫有名的一汽老总竺延风,月工资也才一万,副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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