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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改革法案周六生效 将改变专利行业

2013/3/18 字体: 来源: 作者:

        3月18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专利改革法案》(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即将于本周六正式生效。表面看,该法案的目的是让美国专利法与全球接轨;但并非所有人都认为它将有助于实现在保护发明者同时促进创新的目标,它的效果也许会更多体现在个体DIY创新者身上。

  以下为文章概要:

  尽管这一法案包含了不少小幅调整,人们依然将其视为美国专利商标局1952年来对专利法的最大调整。该法案由曾起草禁止在线隐私法案(SOPA)和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IPA)的参议员帕特里克·里希(Patrick Leahy)和众议员拉马尔·史密斯(Lamar Smith)执笔。对于产品设计师、厂商和DIY发明人而言,专利申请机制是他们保护专利的最大障碍。目前,如果你提出专利申请,可能会有人说是他们先有的这个点子,用大量文件来阻止你申请相关专利。而在专利改革法案生效后,人们只会关心最早提出申请的人。

  新机制被称为“申请优先”(而过去则是“发明优先”),它强调的是专利的申请日,而不是发明日。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知识产权法教授罗伯特·巴尔(Robert Barr)表示,很多专利律师现在都赶着在专利改革法生效前提出申请,他们的很多客户都可能在旧体制下能更多得利。他补充说,这有可能只是因为对新法影响的不确定。

  “在旧体制下,只要保留了研究记录,即使你不是第一个提出申请的人,你也能证明你是发明者,”他说。“而现在,除了少数例外情况,你必须第一个提出申请。如果两人同时申请,发明者证明起不到什么作用。”

  新法案支持者表示,在让美国专利法与国际接轨之外,它还能加快专利审查速度,减少申请积压。专利审查部门为小企业提供了优惠,在新法案下,拥有不到4个专利的实体将享受到更便利的服务。不过,律师费用仍是专利成本中的大头,反对者担心,新法案实际上帮助的是那些有能力快速完成专利申请的大公司。

  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Rankin, Hill & Clark的合伙人乔纳森·威思罗(Jonathan Withrow)表示,个人研究者可能因为拿不出聘请律师写申请而导致专利花落旁家。

  很多人认为,申请优先就意味着比谁先去专利局——这并非完全是错的。

  巴尔认为,在其他人产品投产之前提出申请非常重要。他表示,新法案将催生一个人人快速申请专利的结果,这对小型发明者颇为不利。

  当然,新法生效前,其效果都是不确定的,人们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了解新法效果。产品开发公司OXO总裁艾力克斯·李(Alex Lee)表示,新法会鼓励人们更早提出申请,哪怕会因此牺牲完善设计的机会和最大化专利的20年保护期。

  他表示,新法将简化很多诉讼工作。巴尔则称,他并不认为法案中有些内容有助于保护发明人的权益。(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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