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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企业护航——记十三局集团三公司法律事务部

2013/2/5 字体: 来源: 作者:

没有人能使石头变成金子,精诚做到了;没有人能使天平在强风面前平衡,法律做到了;没有人能使木以成舟的东西还原成公平,他们做到了。这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冲锋在施工战线的另一个前线。面对欺骗、敲诈、不公正,他们正义凛然,用法律的武器讨回企业被侵占的权益。如果说在建筑的舞台上,承揽点燃了人们的希望之火,工程管理博得了鲜花和掌声,那么,十三局集团三公司法律事务部则是人们心中的守护神。
    
  拒绝无理欺诈2002年4月,三公司法律事务部正式成立。短短一年多时间内,他们涉案15起,为单位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余万元。有些被人们认定为已经是“死水”的东西在法律事务部门的“法手”下变为了清源,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紧张的状况。他们的战场在法庭上,面对形形色色想从企业身上谋取不当利益的人等,无论是外部劳务队中无理难缠的奸猾鼠辈,还是威名显赫的财团、权倾地方的政府部门,更有所谓的合作伙伴、多年的“老朋友”,他们手握金盾,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企业的权益,保障企业在安全的航线上顺利前行。
    
  2000年8月,一劳务施工队负责人在三公司白山项目施工中诈骗价值187万元的材料变卖携款后潜逃。三公司法律事务部依法对该劳务队提出诉讼并采取了诉讼保全。不料,该劳务施工队却反咬一口,以所签合同违法为由提起了470万元的反诉。通过诉前法律事务部门大量不辞辛苦、卓有成效地调查取证和材料收集,法院依法驳回该队的无理要求,判被告偿还三公司170万元材料款,并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需要丰富的业务知识,更需要有过人的胆识。2002年9月,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与三公司签订的合同违法为由,一纸诉状将三公司送上法庭。并称,如不答应增加其停工等工程费用的要求,就拒绝移交工地,也不让三公司施工。得到消息后,在总会计师刘长义的安排下,法律事务部孙忠岱部长和公司法律顾问陈律师立即前往该项目部处理这起突发事件。当时工地情形很危险,对方领着几个打手在工地上阻碍我方正常施工。这时,他们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在公司公安分处同志协助下,动之以理,晓之以法,立场坚定地指出这些行为的严重后果,化被动为主动。事实胜于狡辩,后果约束行为。强占工地一事,在法院的公正裁决和协助下,三公司终于将该单位赶出工地,恢复了施工秩序。
    
  索要工程欠款债权债务能把小店搞黄,也能把大企业拖垮。
    
  施工企业常常为巨额债权头疼不已。过去,人们能凭三寸不烂之舌去游说,悲天悯人地去感动人,但诚信机制不健全的今天,这种方法很难奏效。
    
  2000年7月,三公司承建的铁路专运线等工程项目顺利移交给甲方贵州某公司,但甲方尚欠三公司400余万元。通过调查了解,甲方拥有固定资产40多个亿,是全国有名的大企业,但由于投入和产出比例失调,他们的基建资金已用尽,并且负债累累。考虑到该企业是贵州省的重点国有企业和纳税大户,此案一经诉讼必将遭到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法律事务部制订了一套方案,做了大量案前工作。首先是采取诉前财产保全,他们在该公司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对其银行账户上的资金进行冻结。果不出其然,他们刚有所行动,贵阳市市政府及当地媒体立即进行干预,要求保护地方国有企业,但已经是为时已晚。其次,他们考虑到若完全依靠起诉并等法院判决,不但风险大,而且不利于案子的快速顺利解决。于是,他们充分利用总公司、集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影响力向甲方施压,在法院的斡旋和调解下,2002年12月,此案以该公司支付给三公司451万元而结案。此案前后历时只有两个月。在法律事务部的奔波努力下,可以说是打了一个短平快、漂亮的歼灭战。此案成为十三局集团公司的典型案例,并被作为处理后发类似事件的样例。在这起案件当中,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冲破了重重阻力,抵制住来自地方政府各方面的压力,立场坚定,并充分利用所学的业务知识,因“案”制宜,创造性地拿出可行上诉方案,干脆利索的结案使得企业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损失,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
    
  强化法律意识除了巨额工程欠款制约企业的发展之外,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施工企业每步行动,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既可以刺伤敌人,也可以保护自己。这几年,三公司吞过法律漏洞的苦果,也尝到了法律的甘甜。如何用好法律的武器为施工生产服务,是三公司从上到下都关心的话题。
    
  受我国建筑业的历史沿革及行业定位影响,施工企业习惯于寻找关系寻找保护伞,“重感轻要”的现象普遍存在,以此作为信用的保证。事实上,所谓的关系信誉常常是脆弱的。三公司法律事务部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成立了,法律在处理具体的经济纠纷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不仅使企业依法经营更趋于规范化,更增强了企业依法维权的意识,明白签订经济合同是商家的重点,有了法律效力,双方在经济交往中自然变得稳妥可靠。三公司法律事务部的每一次重拳出击,既为企业这艘大船护航,也警醒了船上的人们。
    
  目前,三公司法律事务部正着力于大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与单位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同时,在总经济师崔永军的领导下配合计划统计部全面修订和理顺企业外部劳务协作联营合同。法律事务部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只有每一位经营管理者都增强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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