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案例聚焦 资本市场

李旭利案折射公募行业激励机制不足

2013/6/4 字体: 来源: 作者:

 

来源: 上海证券报

     昨日,李旭利案二审正式开庭,新的变数牵动业界人心。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李旭利案,业内人士各持己见,基本可以分为两大阵营。不过共识在于,案件背后折射了公募行业激励机制不足。

 

  “李旭利二审了,如果维持原判,你觉得值得同情吗?”

 

  “如果工资是100万,老鼠仓可以赚1000万,换做你能不能抵得住诱惑?”

 

  在采访李旭利案的过程中,私下里业内人士多会用这句话反问记者。言下之意是,这个问题不是“是非对错”这么简单。

 

  事实上,根据对这句话的回答,行业内人士对李旭利案基本分为两大阵营:一类人士认为,按照此前案件提供的证据,李旭利利用职务之便,做老鼠仓中饱私囊,的确触犯了法律,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另一类人士则表示,中国资本市场还太年轻,制度建设尚不完善,他只是这个特殊阶段的“牺牲品”。

 

  作为第一类观点的代表,某证监局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李旭利的老鼠仓行为确实伴随其职业生涯始终,之所以是以做建行、工行老鼠仓立案,是因为操纵其他股票的证据“很难找”。

 

  相反意见则认为,“如果目前的游戏规则会使得更多的人犯错,那需要改变的可能就是游戏规则本身”。

 

  在身陷囹圄之前,李旭利的个人履历堪称完美:草根出身,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一步步走到行业精英的位置。虽然最终结果还不得而知,但他的曲折经历无疑给市场敲响了警钟。

 

  抛开李旭利个人“为人高调”、“树大招风”等坊间闲谈,最值得思考的是,当行业暗箱操作盛行,制度是该“堵”,还是“疏”。

 

  在采访中,业内对李旭利案虽各有立场,但基金业“制度缺陷”,更具体地说,“公募基金激励机制不足”的问题成为业界共识。

 

  沪上某券商自营基金经理认为,目前公募行业最大的问题就是激励机制不到位,这体现在基金经理不能自己买卖股票,以及基金高管不能持股。

 

  “私募为什么没有听说有谁做老鼠仓?因为他们只要把所管理的产品做好,就会有相应的回报。公募的问题关键是激励不到位。”

 

  记者了解到,在国外,通过合规报备基金经理是可以买股票的。此外,高管通过持股与公司共进退也更为普遍。

 

  6月1日,新《基金法》即将实施。在此前的修订草案中,对基金从业人员及其亲属证券投资进行了重新规定,预示着基金公司人员炒股或将“松绑”。此外,新《基金法》对基金公司未来的股权结构、基金公司高管股权激励也进行了疏理。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