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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企业自治的核心在于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5/11/16 字体: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法制日报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2015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报告》发布会暨2015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于11月15日在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发表主题演讲。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告中提到一句话就是要建设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五中全会是热点会,所以我个人觉得这对在座的企业来说也是利益攸关。什么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它就是依法治国缩影,就是法治中国建设在市场经济领域的必然延伸,就是在微观宏观层面都能做到良法善治,良法不光是法律立法要有科学,立法更要公平,善治不仅仅是指行政监管规范严格,更强调商事纠纷的快捷公正的解决,而且我个人认为更重要的是大家还没意识到的企业自治的春天来到了,没有企业自治也不会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而企业自治的核心点就在于营商环境,没好处大伙肯定不干。
    第一个还得说说有助于建设民富国强的中国梦,五中全会决定要实现共建,国家需要强大,结合最近相关学术研究和有关政策出台,我个人认为民富国强、国富民强四个字虽然一样,但是顺序一颠倒就不一样,美国对外有20万亿美元的负债,因为各国都愿意给它借钱,如果世界各国都愿意借钱给咱们,重建国际经济新秩序和政治秩序是一件好事,税收将来应该实行放水养鱼的富民政策,对于老百姓来说一个环节是解决发财的问题,第二个环节是如何解决放低消费的问题,上市公司连接着老百姓取得财产性收入的中国梦,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来说没有法治的企业不行。
    我们的改革就是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全球化、诚信化、透明化、民本化的几大方向,包括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核心也是为了这么一个权利展开的。为了全面深化改革,避免大企业没有垄断优势,不过于任性,也避免审批部门不太任性,把公权力关进牢笼,不管是理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理顺大小企业的关系,还是理顺消费者和企业的关系,理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关系,法治企业都是重中之重。全面依法治国也需要建设法治企业,法治企业就是法治国家的缩影,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权力制衡的影子,我们董事会和监事会多像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机关之间的关系,当然有我们的中国特色。有人问我,党委说了算,特别是管干部的时候,还是董事会、股东大会说了算,有的人研究了半天得不出结论,这是很简单的问题,党委当然要成为《公司法》的法定治理机构,这是中国特色。但是党委的决定对于股东会和董事会来说仅仅具有建议的作用,如果党委提某个人当董事长,董事会一投票,否决了,只能说明党委选人失查,走眼了,没有看好。既然是公司里的党委,也不能有法外特权,不经过股东董事会,我认为董事长的决议马上就生效了,股东会是唯一选任总监的法人机构,董事会是唯一的选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法定机构以及聘任总经理的法定机构,当然管理层还可以聘任员工等等,所以我个人认为要建设法治中国应当从微观的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企业开始。
    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建设法治企业,看看最近落马的监管机构,包括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某些领导,被双规的干部背后还是和企业之间有扯不清的关系,我一直认为我们的企业,包括国企、民企没有天然的行贿冲突,谁愿意行贿,冒着违反法律和坐牢的风险,而且那是自己的金钱,谁愿意给别人,但过去的潜规则没有办法,现在我们就是要暴晒潜规则,把法治的明规则牢固树立起来,让干部清白,政府清廉,政治清廉,也让企业好人好当,让他一心一意地专注于产品的服务研发,专注于产品营销,专注于消费者的呵护,专注于对于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建设法治企业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法治企业不是标签,也不是委托,不会马上立竿见影,不会保证企业马上成为暴富的企业,但会保证企业内安外润、基业常青、受人尊重的百年老店,很多中小企业在国内活不过五年,对上市公司来说挺不容易,所以我个人觉得要增强我们的核心竞争力,离不开企业法治建设。
    如何建设法治企业,态度决定一切,我最近一直讲一个理念,上市公司要对公众投资者、消费者和社会有感恩之心,没有感恩的人永远不幸福,他会跳楼,二是合理化思维,利润最大化的时代已经终结了,以前是没有法律和道德底线,利润最大化就行了,利润要合理化,现在国企和民企只能做这种战略衡量,要有社会责任担当的思维,不是攻关伦理问题,是法治问题,前几年积极探索过管理问题,我特别担心在管理问题上走向另外一个误区,成为公众投资者谴责的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的挡箭牌,这是需要各位格外注意的。四商是既要有创新产品的智商,也得有受人喜爱、尊重的情商,有信仰和法商,搞法律的人未必每个人都信仰法律,法律也许是个法,是个工具,是个岗位,绝不是说法律的人当了领导一定搞法治,自觉践行本行业最佳商业伦理德商、智商、情商、法商。严格产品服务标准,严格营销体系,严格售后服务体系,严格内控体系,严格问责体系。夯实公众投资者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保障权、隐私权、监督权和索赔权。星期五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指导意见》,包括了证券行业的消费者,也包括了保险业、信托业和银行业的消费者,昨天我在《经济日报》还做了解读,这些理念很重要。
    法律思维比理念差一点,但是也很重要,在不同领域是不一样的,民商事领域什么是契约精神,我经常看到案件不同当事人有不同的理解,大部分是盲人摸象,有的人看到契约自由,有的人盯着契约公平,加一起就全了,契约双边的自由、理性的自由,契约公平,权益对等,大致对等,满足前面两个条件必须严守,我一直觉得不能因为创新而忽视了背后的违法或者刑事风险,比如说P2P本来是中介角色,为用资人和出资人提供红娘的中介平台,但有的用虚假的身份注册成为招标人或者用资人,弄了几十亿、几百亿巨大的资金池,有的盈利模式根本没有有效的投资方向,都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这么一来导致了运营模式一旦中断,对公共投资者的威胁就出现了,有些正在进行的刑事案件我论证过几个,虽然有些集资诈骗罪看着比较勉强,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常明显,因为它没有明显的盈利模式可以支撑那么高的投资回报。另外还有虚假的身份累积起来的资金池都是个问题。
    除了这种法治思维之外还应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龙头的公司的活法,自上而下的法律制度和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的制度创新对于建设法治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除了章程定时的升级改版,还有公司专项规章制度,包括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的规定,包括对管理层监督的规定,我个人认为都能创造生产力,包括三重一大的制度设计,如何跟《公司法》衔接。理顺股权结构,夯实公司治理的根基,历史上出现的股权代持问题一直存在,有的老板股权放在秘书和司机的名下,司机和秘书一旦把股权偷跑了,争股夺权的序幕就要拉开,虽然出资是老板出的,打到秘书或者司机的账头,这是历史上的原因,秘书说不错,我借你的钱,我现在还你钱就是了,这一直是个问题。还有员工股权的激励计划也应该按照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对于贡献的技术骨干,高级管理人员作为重点对象,但要记住十二个字,程序严谨、对价公允、信息透明,满足这个谁都不需要坐牢。
    推动公司内部治理的法治化,我一直批评文山会海,但是我从来不反对有决策价值的董事会会议,还有经理层的办公会议,因为有三大好处,一是可以消除误解,增进团结,避免班子内部结怨,人与人之间结怨主要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并不是人的本质问题性恶。二是有助于提升决策的准确度,七嘴八舌总比一言堂好。三是有助于确保决策及时、高效的落地,提高未来的决策者,即使没有被采纳,他也会在执行当中做解释和说明,特别是自己领导的条线内的业务和事。
    打造投资者友好型的上市公司,我的政策建议有几条,注册制改革,要真正的注册制,不要把审核权交给交易所,注册权和审核全都必须在证监会,应该建立未来IPO的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最大受益人的担保制,激活保荐制,废除强制保荐制度,保证加推荐,只要有虚假陈述必须对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在保荐不是这样。强制分红制度,一个上市公司必须向股东分红利,有利润必须分。引入惩罚性赔偿,引进天敌,引进公益诉讼制度,这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制度了,如果上市公司自愿地向股东分红,很多散户就不会追涨杀跌了,因为年度不分红,只有靠这个。还有人说发展机构投资者不符合国情,我敢预测未来十年、二十年中国投资主流还是散户,这是中国的文化决定的,机构投资者就一定理性吗,就一定不追涨杀跌吗。
    促进公司对外上市交往的法治化,特别是在去年3月以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了资本实交制,原则上废除了30%以上的货币出资制度,建立了新的年报制度,而且对公司住所采取更加弹性化的要求,车库也可以登记,如此一来意味着上市公司上游和下游的供应商或者协作伙伴都可能存在诚信良莠不齐的现象,所以大家在这个方面还要睁开眼睛。传统的尽职调查技术已经失灵了,我们应当建立新的尽职调查的基本流程,我更看重四表,看水表、电表、纳税表和社保费用缴纳表,如果说一个造纸企业雇佣1万人,去年才用了10吨水,必然是个骗子企业,10吨水只是做饭喝水用。另外工商局在全国建立的信息系统很不错,但是有不全、不准、不新的毛病,现在正在着力构建24小时权利库,360度全方位,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的实时更新,免费查询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这个值得期待。关于法务工作,一方面还是要有全科医生,充实法务,包括法律顾问制度,甚至民企控股的上市公司也应该学习国企法律顾问的先进经验。第二方面要善于用外脑,和外聘律所有机衔接,经常有人问我找外所怎么找,有的律师天生就会打胜官司,不会打输官司,有人说我跟法院关系好,有人说我跟仲裁界关系好,我听谁的,很简单,谁说是常胜将军就把他代理的法院生效判决书和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原件让你看一眼,你比较一下是不是胜算达到99%以上了。同时我个人觉得外聘律师也应该打通思维,实体法跟程序法,公法和司法,国内法和国际法,对企业来说不管你本科和硕士学什么的,关键是能治病,开出好药方。包括学术界的力量,有益的案件论证,可以和内部法务和外部律所有机衔接。

    祝我们的会议之后每个企业的法治建设都能步步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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