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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细则3个月后出台

2011/3/2 字体: 来源: 作者: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细则将在3个月之后出台。3月1日,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在第九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作出如上表述。

  孔令龙对财新记者说,新建立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将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双牵头”,不在商务部另设机构。

  与针对外商投资设立指导目录不同,孔令龙表示,外资安全审查将不设定目录,只按照相关领域进行审查。

  自3月5日起,中国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安全审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月12日公开披露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审查范围包括两大类: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18.33,-0.31,-1.66%)、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称,“外资并购安全审查以维护国家安全为核心,范围相对集中。外国投资者并购上述行业和领域的境内企业,且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才需要进行安全审查。”

  不过,外界仍存一些担忧,如缺乏具体操作层面的规定,以及更详细的说明,如,如何认定并购是否属于安全审查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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