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研究 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专场研讨会

2010/3/11 字体: 来源: 作者:

      甘培忠:各位来宾,现在是3月份,传统的说法就是春寒料峭,我们觉得现在中国最大的事情就是两会。两会召开之际,我们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制日报》、北京仲裁委员会四家联合举办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专场研讨会,在北京仲裁委提供的这样一个场地举行。去年这个时间我们举行了第一场类似的会议,当时有学者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共聚一堂,讨论了创业板的问题,以及股指期货的问题,起了一个民间机构代表在院外活动的良性的互动,推动了中国政府机构在去年推出创业板市场和股指期货这样一个重大行动。今天我们就投资者保护问题召开一个小规模的研讨会,对证券市场运行中的虚假陈述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以及非法的网络证券咨询等等的法律规制对策,包括怎么样定性、怎么样细化相关管理规定,为推动证券市场相关司法解释和相关政府规章、细则的出台,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

  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到会的嘉宾。因为今天的两会仍然在开大会,所以我们仅邀请到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法院院长孙南申教授到会。让我们以热烈掌声表示欢迎。

  我依次介绍一下到会各位专家学者。首先是赵旭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商法学会副会长。下面一位是北京仲裁委秘书长王红松女士。董安生教授还在路上。于腾群是中国中铁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也是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下面两位分别是彭冰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杨东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另外一位是我们会议的组织单位中国《法制日报》的经济部主任万学忠先生。他将负责把我们今天所有讨论的内容,包括各位嘉宾的发言、精彩点评,放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手中,包括温家宝和胡锦涛的办公桌上,因为他们也是人大代表。还有一位,我们隆重推出郭锋教授,是我们今天这个会里面的主持人,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也是我们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

  其他的还有曾筱清,她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是证券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还有其他的来宾我很多不认识,中间发言的时候请大家自报姓名,我不一一介绍了。下面我们首先有请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教授给我们致词,大家欢迎。

  孙南申:谢谢《法制日报》社、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中央财经大学和北京仲裁委员会邀请我来参加今天的研讨会,其实我这次来参加两会所带的提案没有专门针对有关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议题。这两天开两会议程比较紧张,所关心的中国社会经济法制发展问题,可能关注的是大众化的问题,法律方面更多思考民生保护问题。昨天下午是听了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次政府工作报告讲的问题是非常多,总体来讲就是听了以后非常充实,也比较有信心。因为在去年的2009年这一年,大家对政府的工作已经充分肯定,我们知道去年金融危机,中国处理得非常好,但是里面只有25%的内容提到这些。这个报告我觉得水平还比较高,重点主要是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非常明确的,具体怎么改,关心更多的可能是在教育公平问题、医保问题、低碳经济、农民工、城市房价,当然议题还会进一步展开。昨天《法制日报》万学忠主编,还有郭锋院长邀请我后,我想了想,昨天晚上加了一个班,就你们这个议题我写了一个比较短的发言提纲,因为我在去年一年做了一项研究跟这个相关的。当时主要考虑到跨国证券诉讼,因为我搞的专业是国际投资法和国际私法。好比说如果中国公司在香港上市,美国投资者在香港购买证券,他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以后亏损了。他们盈利不会有问题,一旦亏损他就会找,如果碰到虚假陈述或者内幕交易就会提起诉讼。我做过一些专题,去年我的母校华东政法大学请我回去给研究生做一个讲座,正好我讲的就是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内容比较多,所以我今天不大可能在这里展开。

  我想今天利用这个机会跟大家交流两个问题,一个就是我昨天晚上刚写的,那个不成熟,还没有完全想得很清楚,但是几个基本思路,观点是有的。第二我想借这个机会简单介绍一下这次带到全国政协的两个提案之一,跟金融有关系。这次提案我提出要建立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保险制度的一个提案,这个提案应该在去年提可能会更加及时一些。因为大家都知道,08年中国发生汶川大地震以后,全国都在考虑灾后重建的问题。为什么会到今年提这个提案呢,因为去年我带了两个提案来不及写这个,去年有关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方面的提案。今年提交这个提案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美国去年连续发生几次风灾,风灾后造成严重的损失。两则报道引起我的关注。一个是美国商业保险机构对风灾造成的大面积损失提供了资金的补偿,赔付率达到了重灾造成损失的重建费用的50%以上是来自于商业机构的赔付,这是第一点。另一个是我收集了我们国家民政部公布的数据,08年造成的损失,那个里面的数据好像是八千亿人民币,七八千亿,但是所有的商业机构提供的赔付金额是十几亿,总的感觉跟国际上相比,我们的赔付率还不到所需重建费用的1%。

  第二点,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其实08年中国除了汶川地震以外,08年2月份雪灾造成的损失也非常之大,其实09年也有自然灾害,只是大家没太多关注。但是我看民政部官方资料,近几年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有一个统计数字,造成人员的伤亡是多少,农作物的毁损面积是多少,总体来看这些损失都是由政府财政来解决,我们没有采用保险机制,一方面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提高了政府在广大老百姓中的公信力,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又看到美国奥巴马政府,他们在几次巨灾以后,要提出重建家园的计划,保险公司赔付不够,还有50%怎么办,政府向国会申请救灾款,国会不是太愿意,这个应该是商业保险解决,我们感觉在美国做不到的事在中国能做到,反过来保险机构能够承担这些保险,我们这儿做不到。这个提案提出一个基本思路,建议设立一个以商业保险为基础,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介入,对现行的保险机制进行改良。我这两年参加全国政协做的提案我发现一个规律,我当时做这个专题研究,我大概写出一个东西有一万字,我看提案要求第一就是你的字数一千五百字,最多不要超过两千五百字,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难概括。第二,你把这个问题严重性,还有原因找出来,另外怎么解决要说清楚,你不是只说应当建立,怎么建立你不说,你必须把你的基本思路提出来,否则你讲的这一点专业机构,比如保监会,都知道,但是怎么做你没有提出。所以这里我要提出怎么解决,我后来看了一下,其中有一块跟证券有关的,我简单说一说。

  第一就是为什么现在在中国没有对于巨灾的保险产品,原因何在?我经过仔细的观察和一些调研,发现这个问题是保险机构不愿意,没有这样的保险产品提供,少数保险公司提出了有关灾害的产品,像福满堂这样的产品,但是我看了一些,还是和融资性有关,也有少数保险公司推出了财产险,这个也是以一定地区为限,显然不可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中国这个没有可保性。巨灾一旦发生以后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保险公司要进行赔付基本上很可能面临破产,历史上的例子也有,一九零几年的美国旧金山发生大灾,那边有很多保险公司就破产了。十几年前,当时保险公司推出自行车保险,结果发现所有自行车都会被偷,每个人都有被偷自行车的经历,我就被偷了四辆。保险要符合大数法则,坐飞机买航空保险,大家都愿意买,二十块钱,大家说买了也是白买,有的买了也希望不要发生,保险公司就利用这样的心理。所以自然灾害他觉得不符合这个,社会上多少人愿意买这个自然灾害险?第二是保费怎么收?我提出的原因主要是这个。

  建立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保险制度条件是什么?我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第一,我认为在中国要引进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的机制。这种财险推出来的话要确定保费怎么收,收得过低不够赔付,收得过高投保人不愿意购买,所以这里面要进行自然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多大,有个评估机制,这一点国际上最著名的一些巨灾保险评估机构,我在提案里面列举了几个机构,中国要引进这种机制,要进行一个比较合理的风险评估。这是技术性的一个依据。

  第二,我提出来保险公司除了能收保费以外,应当有一种保险融资的机制。这里我列举三种证券化的方式。第一种是最初级,即融资证券化,这个在中国也做到了,上市公司。第二就是资产证券化,这个大家更熟悉了,美国金融危机的导火索就是房贷引起的资产证券化。第三种就是保险证券化。这三种证券化都是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此在这里提出建议,我觉得这个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中国最终可能要推出这个,这些在发达国家,在美国、在日本这些国家已经做到了,中国现在融入经济全球化,我们又是搞市场经济,所以我觉得这一点必须要做到。

  第三个建议,我提出了政府财政支持的方式。我这里讲到一点,保险公司赔付应该定一个最高赔付的上限和最低赔付的下线,自然灾害险不能像一般保险产品那样百分之百赔付,比如我赔30%或者40%,其余由政府分摊。一个成熟的、发达的法制社会,发生这种灾害以后必须得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08年发生灾害以后我们中国也有很多行动,我们看到很多很著名的商业机构,很多非常有名的富豪,他们还是比较小气,反而是一些工薪阶层的人,大家纷纷慷慨解囊。我们讲社会承担力太小,不到1%,保险公司这方面也给国人产生一些不好的印象,所以我觉得要加以分摊。还有我想了一套政府财政区别支持的思路。这种保险费,购买应该划分几个区,对于边远地区、比较贫困的人群,他要购买保险,他连本人生存都有问题,他哪有钱买这些保险,政府可以发放一笔钱帮助他。对于小康型的人群,这个不需要支持。后面还提出具体措施。

  下面我就这个话题谈一下我昨天晚上写的一篇发言,这发言很短。是关于国际版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思考。这里提到关于境外企业境内证券上市的和境内股东法律保护的问题。在去年4月份国务院发表一个声明,是关于在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问题。我的想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