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研究 资本市场

企业上市切勿病急乱投医 稳扎稳打合理规避法律风险

2010/12/20 字体: 来源: 作者:

      2009年的资本市场无疑是一个集体丰收的结果。

  在经历了年初短暂的低谷后,中国股市几乎呈现出一路高歌猛进的态势,当10月创业板终于千呼万唤正式挂牌后,业内期待已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也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时隔仅仅两个月的时间,2010年开年便传出了股指期货即将推出的消息。

  事实上,就在1月8日,股指期货已经正式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在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全面征求意见的同时,中金所也将在1月23日进行首次统一开户的测试,显然,对于不断完善的中国资本市场来说,创业板和股指期货的先后推出将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而这其中,上市公司则成了资本市场繁荣的直接受益者,根据清科集团的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收盘,共计59家企业申请创业板已过会,其中 42家确定发行价,36家已上市,总市值达到1610.08亿元,流通市值为298.9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42家企业共募集资金达到246.96亿元,其中超募资金达149.52亿元,超募资金占原募集计划的153.4%。而36家已上市企业的上市首日平均涨幅达93.2%,即便以2009年12月31日收盘价来计算,36只个股的平均涨幅依然高达91.5%。

  如此诱人的高收益和高回报显然令那些亟待上市的企业们羡慕不已,只不过,在迈向上市公司的途中,哪怕一个小小的问题也会关系到公司上市的成败。换言之,在资本市场这个高风险的“舞台”上,公司上市可能上演最精彩的表演,但同样因为上市,也可能就此黯然退出,归根结底,企业上市成功与否最重要的还是看其在商业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支配下,能否以合法、合规的运作为表现形式的法律约束来安排。

  在这其中,因为不了解规则出现违规操作或不遵守“规则”者已经屡见不鲜,在2009年的上市热潮后,2010年无疑也将是资本市场火爆的一年,为了避免更多的企业重蹈失败的覆辙,本报记者专门邀请了北京智维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给那些已经遭遇了失败结果的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进行解疑答惑,展示上市公司容易遭受的法律风险及危害,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沈阳飞龙:

  上市准备不足的法律风险

  作为上世纪90年代迅速发迹的企业,姜伟的沈阳飞龙药业公司曾凭借着强大的广告宣传成为中国保健品行业的龙头老大,而姜伟本人也因此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

  时间转回到1994年,当时的沈阳飞龙业绩表现突出,年利润高达1.7亿,1995年,处于自身的发展考虑,飞龙开始谋求在香港上市并获得批准。于是,公司在向香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了100万人民币后,正式拉开了香港上市的序幕。

  然而,在与负责其上市的相关机构接触之后,飞龙公司的诸多问题开始逐一暴露,尤其在财务管理方面,尽管飞龙公司财务人员加班加点整理着公司账目,但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依然认为飞龙公司不能有效地配合他们的审计工作。与此同时,负责包销飞龙在香港上市的香港百富勤公司与飞龙接触不久,也尖锐地指出了飞龙的几项缺陷,如国外市场的销售没有真正打开;应收货款过多;1996年的销售业绩开始下降等等。

  随后经过半年的上市资格审查,香港联交所表示,飞龙公司不仅没有可信的企业发展规划,而且还存在资产不实和混乱的财务管理,至此,历经六个月的时间,耗资1800万元,飞龙公司的香港上市最终以失败告终,公司也从此由盛而衰。

  智维律师观点:

  任何时候,上市对企业来说都是一项重大的决策,不仅影响到企业的股权结构、发展战略、经营机制、管理团队等,而且上市的成功与否也对企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上市的充分准备工作十分重要。

  在飞龙公司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作为企业领导者的姜伟在对香港证券发行条件了解不足的情况下就匆忙作出赴香港上市的决定,加上企业并无可行的长远规划,没有过硬的核心高科技产品,资产不实,财务管理漏洞太大,结果必然在香港惨遭失败。

  因此建议企业在决定上市之前,应当全面审查自身条件,充分咨询规范的中介机构,做好充分的准备,至少包括运作知识准备、经营规模准备、规范化运作准备、财务规范准备、中介机构准备、重组准备等,以成功避开上市准备不足的法律风险。

  大庆联谊:

  欺诈上市的法律风险

  “大庆联谊”公司的前身是1985年7月建立的大庆联谊石油化工总厂,其创始人张大生以2000元起家,从小土灶炼油开始,经过多年的运转,终于将公司逐渐发展成总资产达6亿元的国家级乡镇企业集团。

  1996年,大庆联谊开始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并进行新股发行、上市等运作。然而,仅仅为了实现上市的目的,大庆联谊却与有关方面勾结串通,走上了疯狂作假之路。

  倒签日期、“提前出生”是大庆联谊最基本的造假手段,为了规避19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的规定,从1997年成立的大庆联谊在众多部门的共同造假下,变身为1993年就成立的“老”公司。

  与此同时,那些被提前的年份经营业绩也被迫一一伪造。为此,大庆联谊虚报1994年至1996年的企业利润1.6176亿元,并将大庆市国税局一张400余万元的缓交税款批准书涂改为4400余万元。

  令人震惊的是,中介机构在知情的情况下,依然为大庆联谊出具了内容虚假的审计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虚假内容的文件。只不过,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大庆联谊实现上市后,终于在1999年被中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起因就是公司领导层为酬谢勾结者居然将500万内部职工股中留出的200万股送礼,而且领导自身也贪污股票溢价款。显然,这起明显欺骗投资者,进行欺诈上市的行为最终也自食其果。

  智维律师观点:

  事实上,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搞欺诈上市的公司远远不止大庆联谊一家,只是更多的企业还没有被发现,但是我们需要记住的是:纸永远包不住火。只要是企业在上市时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一旦被发现,不仅可能带来行政处罚,引发大规模的民事诉讼,同时还可能触发刑事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少通过欺诈上市的企业中,仅仅凭企业自身很难实现上市,很多企业都是通过中介机构合法、合理的包装才实现了上市的目的。但是,只有包装有度,包装合法,才能降低包括企业、企业管理人员、各个中介机构等主体的法律风险,才能避免重蹈大庆联谊的覆辙。

  科利华:

  上市方式选择的法律风险

  作为1990年代中国IT业界曾经名噪一时的成功企业,科利华的掌门人宋朝弟曾被美国“福布斯”评选为中国大陆50名首富第十名,IT界第一名。然而这家成功企业最终的覆灭却始于1999年买壳上市的“大手笔”。

  从1997年开始,科利华就开始谋求上市的途径,在经过多方的努力下,科利华直接上市无望,情急之下便采取了收购已上市公司部分“壳”资源买壳上市的方式。

  这家被科利华看上的“壳”公司是一家陷入困境的钢铁上市公司——阿城钢铁,为了实现买壳,1999年4月,科利华斥资1.34亿元收购了阿城钢铁 28%的股份。然而,科利华只付了3400万元现金给阿城钢铁,余下的用公司的“壳”和“股权”顶替阿城钢铁购买科利华持有的晓军公司的80%股权及“科利华电脑家庭教师”初中版著作权共作价1亿元。

  与此同时,阿城钢铁又拥有其持有者阿钢集团的债权1亿元,于是,阿城钢铁、阿钢集团和科利华之间就形成了两两互为债权债务人的三角债务关系,一旦三方同时清偿这笔款项,则该笔款项在三方之间同时抵消。然而科利华在正式接手阿城钢铁之后才发现,公司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包括2亿多元的债务,职工安置费、原大股东欠下的坏账等等。最终科利华不仅自己的老本,包括贷款,甚至科利华大楼都进行了抵押,却仍然无法甩掉这个巨大包袱。

  如此一来,科利华当初买壳上市希望通过上市后配发新股筹集资金的想法便成了一纸空谈,于是,2002年公司先是被戴上ST的帽子,次年更名为“*ST龙科”。在连续三年的亏损后,公司股票自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2005年的12月31日,科利华由于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宣告终止上市。至此,曾经风光无限的科利华仅仅因为一次失败的“买壳上市”便轰然倒下。

  智维律师观点:

  其实现在看来,充分利用“壳”资源上市依然是目前资本市场惯用的上市方式之一,与一般的企业直接上市不同,间接上市主要是通过资本运作的手段等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从而实现上市,包括买壳上市、借壳上市、造壳上市等几种。

  这种上市的好处是成本低、时间短,还可实现重组目的,但在上市过程中,并购重组操作法律风险十分复杂,例如买壳上市中可能存在的目标对象选择不当、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