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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防范控制诉讼风险

2011/2/10 字体: 来源: 作者:

法律事务工作是电信企业防范风险的有力手段之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构建是否妥当,对于企业在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具有重要影响。为了防范诉讼风险的发生,电信企业需要通过归纳总结已发生的或处理过的诉讼案件的主要类型,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逐步建立诉讼风险防范机制。

分析诉讼风险是防范前提

笔者认为,目前,电信企业面临的主要诉讼风险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合同类———合同诉讼起因多在于合同欠缺应当具备的法定条款、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合同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处理不当等。

市场经营类———此类诉讼纠纷多发生在市场营销方案、促销活动、广告以及其他竞争行为,诉讼焦点往往集中于不正当竞争、侵犯商誉、比较广告等方面。此外,用户的通信秘密及个人隐私、话费争议、客户服务人员不恰当的言辞或不当的业务解释也容易引发纠纷或诉讼。

担保债务类———过去由于人们对法律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尤其对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认识不够,认为有没有担保没多大关系,遂产生了糊涂担保、人情担保,违规担保。

其他类———由于企业交易活动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仅上述分类无法涵盖全部诉讼案件,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电磁问题、施工过程中的人身伤害、管理过程的印章使用等都易发生诉讼风险。

可见,电信企业面临的诉讼风险多种多样,如何降低、避免各种诉讼风险发生,需要企业寻根究底,系统考虑,构建一套诉讼案件管理机制,以加强诉讼风险防范控制。

宏观层面:建立系统有效的防范机制

电信企业可以从公司整体利益和全局高度来系统有效地构建诉讼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诉讼风险管理组织,正确应对诉讼风险。众所周知,企业组织结构和人员都是围绕着日常业务而建立、配置的。这种形态的组织结构在处理常规事务方面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但对于诉讼法律风险等非常规事件的处理就不尽适宜。因此,要避免诉讼给企业可能带来的损失,就须适时组建风险管理班子。针对比较重要的诉讼案件,电信企业须要组织一个相对稳定的案件工作组,定期召开碰头会,通报进展情况,解决问题。

确立诉讼风险预警体系。风险预警是指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捕捉和监视各种细微的迹象变动,以利预防或采取适当对策争取将风险降低。在电信企业法律工作中,风险预警的主要任务是:捕捉迹象和传递信息。由于诉讼发生的早期阶段,风险信号大都较弱,极容易被忽略,最终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法律事务部门作为诉讼风险防范主要责任部门,宜尽早介入,动态跟踪事件,实施诉讼风险分析,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协调,力争妥善解决问题,防止诉讼的实际发生。

加强法律培训并普及法律知识,建立全员防范风险体系。法律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仅仅依靠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努力来防范诉讼风险是严重不够的,为此就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加强领导、干部和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如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全员防范风险体系。

建立内控制度,构筑预防体系。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张和内外部交易复杂性的增强,为了防范诉讼风险,企业必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管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企业进行全方位设防,因为这既不可能,也不经济。因此电信企业适宜选择那些发生概率大、后果可能比较严重的事件所处环节为重点预防。一方面,电信企业可以建立完善与市场竞争息息相关、对规范企业行为保护企业权益有直接作用的各项制度,如合同管理的审查会签制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法律事项联合审议制度等。另一方面,电信企业需要本着高效及时、避免漏洞的原则细化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和处置的流程。具体而言,电信企业要将法律事务工作和其它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对待,在重视法律工作的直接效益的同时,更要重视企业法律工作给企业发展带来的间接的、无形的效益以及为企业带来的效率的最终增长,并逐步将其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微观层面:区别情况,确立对策

电信企业在微观层面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就是采用案例分析方法,区别不同情况,确立相应对策。

系统明确的诉讼策略是诉讼工作的首要任务。确定系统而又明确的总体诉讼策略是诉讼案件最重要的环节,无论是作为案件的原告或被告,它都指导诉讼案件的方向。这就要求电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者在制订诉讼策略时,对案件要有一个通盘考虑,注重研究整个案件的发展趋势。同时,由于每一个案件具有自身的特点,结合其自身特点,诉讼策略必须具有层次性。在策略对象上,需要区分出焦点问题和一般问题,主要法律关系与次要法律关系,抓住主要矛盾。其次,要优先考虑程序问题,然后考虑实体问题,还须注意将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之间的有机衔接。第三,针对问题的焦点,制订出主要应对方案和次要应对方案,或者考虑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要注意主要和次要方案之间、多个方案之间的协调性。

寻求法律争议的焦点是正确处理诉讼案件的基础。在诉讼案件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往往很多,但决定案件判决结果的焦点问题通常只有一两个。要寻求到法律争议的焦点就必须理清法律关系。有些案件案情比较复杂,其中可能包括多个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形下,不能将几个法律关系简单地分割开来,要围绕主线对案件进行整体分析。比如一个融资租赁担保的诉讼案件可能涉及委托代理、融资租赁、买卖、贷款、租赁保证、贷款担保几个法律关系,主线则是担保法律关系,只有依据主线寻求法律争议焦点,才不至于偏离方向。

构建强有力的证据体系是诉讼工作的内容核心。民事诉讼案件的核心是证据,举证往往是最终决定双方责任的关键。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在诉讼案件中掌握主动,建立一个完备的强有力的证据体系是非常关键的。为此,在面对诉讼案件时须积极主动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必不可少的工具。收集的证据包括实体法上的证据和程序法上的证据,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当多方积极收集证据,建立一个充分合理的证据体系,证明案件事实和己方的立论。证据的取得固然有难度,尤其是电信企业在诉讼中多处于被告人的不利位置,但要改变被动的局面,必须寻求合法、有效而且有证明力的证据,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必须注意每一个可能引出证据的细节。另一方面,要组织证据形成证据链,使证据环环相扣。要围绕争议焦点组织有力的证据,为自己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形成支撑力量。在组织证据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一致性、关联性和系统性,同时要进行合理的法律分析和论证,能够根据证据形成完备的法律论证结构和诉讼策略,做到程序和实体问题方面都有理有据。

充分利用专门力量是诉讼成功的有力支持。诉讼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是一门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达到一定境界的艺术。为了在诉讼过程中赢得主动,选择合适的社会中介机构,利用社会专门力量是非常必要的。企业可通过竞标的方式选择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同时选择一定数量的比较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力量和备用资源。针对案件不同情形,将部分法律事务委托给律师事务所,既有利于发挥他们的专长,也可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竞争机制。

在处理每一个诉讼案件时,电信企业法律事务部门首先需要承办律师在熟悉案情基础上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书面报告,然后向电信企业案件处理工作组进行汇报;其次,根据企业整体利益要求,结合案件情况,制订策略,在此基础上拟订详细方案(包括每一个步骤和责任人、效果追踪);第三,采用恰当的方式,激励律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诉讼过程中,电信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起好桥梁作用的同时,必须把握案件的方向,尤其要站在企业总体利益角度思考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