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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泄密门看公司高管行为的法律风险

2008/7/10 字体: 来源: 作者:

    香港近来颇多戏剧性事件,被称为“泄密门”的事件,直接引致香港名流李国宝辞去香港行政会议成员一职。此前,美国证监会(SEC)指控李国宝泄露道琼斯被收购消息。此前一再声明清白的当事主角之一李国宝,在大年三十宣布,与SEC达成和解协议,李国宝不承认也不否认控罪,但愿意支付810万美元(约6317万港元)和解费用。

  那么谁是李国宝?

  此公乃东亚银行主席兼CEO.在香港出任多项公职,是《“十一五”与香港发展》行动纲领金融小组召集人。坊间有传闻,他曾是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席的候选人。

  东亚银行又是间什么样的银行?这家1918年成立的香港本地银行,在香港虽不能与汇丰、渣打等老牌外资银行抗衡,在内地业务发展势头则甚是迅猛,不仅拥有QDII牌照,亦是首批获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内地设立外资法人银行。

  李国宝此番获难实出偶然——他只是在飞往上海的飞机上,与前华润万众董事长梁启雄谈及道琼斯被收购一事。后者女儿女婿则在收购敏感期拆借资金买入道琼斯股票,不到20天时间获利810多万美元。

  在2月15日东亚银行业绩发布会上,李国宝首次回应道琼斯内幕交易案,透露是因为避免缠讼十年,顾及到家人、事业及社会责任,决定接受和解及沉默,宁愿“缚手缚脚任人猛打”。

  实际上,从SEC公布的材料来看,它也并没有找到李国宝向梁启雄透露消息的证据,也没有找到李国宝本人利用该内幕消息进行交易而获利的证据。也就是说,SEC对李国宝的指控完全是基于“有罪推定”,这种做法不同于美国司法领域里的“无罪推定”精神。

  但这就是美国在证券市场中的监管原则。如果市场上上市公司高管、中介机构或者券商等机构被认为有行为瑕疵,SEC可以要求被指控人做合理解释。这种做法是出于对市场中小投资人保护的终极目的。因为上述那些人在信息不对称的资本市场是相对的弱者。

  上世纪70年代,美国以米尔肯等垃圾债券大王为代表的所谓“资本精英”们,不仅在那个时代创造出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衍生工具,同时他们也营造了一个充满贪婪、内幕交易的市场环境,这种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力,不仅仅是对中小投资人资产的无情剥夺,同时也是对整个社会金融环境的销蚀。美国在经历了80年代初的金融崩溃后,制定了严刑厉法,来坚决打击内幕交易,包括米尔肯,除了被判刑罚,还被课以6亿美元的罚款,这是迄今为止美国最大的一笔个人罚金。

  在美国,企业公布收购合并前股价出现异动的事件不计其数,李国宝案只是其中一例。这一现象也反映出,涉及收购合并的各方,包括企业高层、财务顾问及投资银行等,都有可能是消息外泄的源头。另外,除了直接买股票外,也可以用期权及其他衍生工具,追查起来更加困难。而且,被查出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对监管机构维护市场公平,保障投资者利益,无疑是极大的考验。

  实际上,即使有像SEC这样庞大的政府监管机构在随时威慑着市场的交易行为,但铤而走险者仍不乏其人。随着国际并购事件的日趋活跃,股市内幕交易也在不断增加。对于内幕交易,美国证交会一直是严打不怠。过去数年中,SEC每年都会对约50起内幕交易提起诉讼。

  对李国宝与SEC间的和解仍有许多不明朗的细节,李国宝的缄默也可能会使内幕隐藏于时间流逝的尘埃之中,但其对内地现实资本市场的警示仍是显而易见。

  像杭萧钢构高管在夜总会透露公司重大投资事项的闹剧不应该在市场上重演。上市公司高管管好自己的嘴巴,于人于己都是最安全的选择。


文章来源:财经网--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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