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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升上市公司内控要求法律层级

2013/9/4 字体: 来源: 作者: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下简称《报告》)。《报告》建议,在修订和完善《会计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时,增加有关内部控制的条款,提升内控要求的法律层级,进一步明确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应将企业内控规范相关条款列入《公司法》,从而提高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此前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政策,实现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重大突破,但必须承认这些政策的法律规范效率并不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部控制制度横跨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制度两大板块,并贯穿于企业管理经营的各个环节当中,是一项十分复杂、繁琐的系统工程。因此将企业内控规范上升到《公司法》的层面,更加有助于理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任贾文勤日前指出,在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实施方面,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应更多地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不仅听取上市公司的意见,也应听取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对于目前准则实施过程中问题较多的,应进行全面评估,结合中国国情,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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