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研究 公司治理

探索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2013/9/6 字体: 来源: 作者:

   为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提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人行天津分行日前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机关法律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探索构建全面、系统、科学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201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随着社会主体法律意识的提高,人民银行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提供金融服务,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当前,法律风险广泛存在于基层央行行政执法、金融服务、民事活动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如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是基层央行必须面对的现实而紧迫的问题。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已经明确将法律风险列为分支机构面临的六大风险之一,要求分支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

  2012年,人行天津分行将构建分行机关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共四章二十条,分别对法律风险的概念、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法律风险管理的原则、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职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内容及流程等内容作了规定。《管理办法》结合法律风险管理的特点,提出法律风险管理的七项原则,即依法合规;以履职目标为导向;融入日常管理全过程;纳入决策过程;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管理办法》提出设立“分行机关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并明确其具体职责,为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推动提供了组织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内容及流程,具体包括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应对、法律风险监督检查。该部分内容吸收了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风险管理指南,使法律风险管理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管理办法》还提出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即根据对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的变化,及时发布法律风险预警信息,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记者了解到,此次人行天津分行出台的《管理办法》具有一个突出特点,即提出用管理的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法律风险管控思路,将“变事后救济为事前法律风险防范”理念具体化。该制度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程序引入法律工作领域,明确界定基层央行所面临法律风险概念,明晰法律风险管理的内容及流程,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及可操作性。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