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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医治民企“烦恼”

2010/4/2 字体: 来源: 作者:

      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比较薄弱,导致中小型民企兴衰周期平均仅在5年左右。规避法律风险,法治意识是根本,事前预防是关键。

  法律风险困扰民企

  目前我省有个体工商户114万余户、私营企业17.5万余户,个私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接近全省GDP的一半,其从业人员达444.3万人。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突出。但是,据权威部门统计,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兴衰周期平均仅在5年左右,较大型企业也只在10年左右。是什么原因导致民营企业其兴亦勃、其衰亦忽呢?有关专家指出,法律风险防范问题是其中最重要原因之一。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如堂告诉了记者两个真实的案例。一家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完全凭企业负责人个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没有任何担保就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结果迟迟拿不到应得的资金。企业负责人一气之下,竟然伪造了相关材料又将工商登记变更回来,结果触犯了法律,导致企业陷入困境。而另一家企业负责人不懂法律,看到做房地产生意能盈利,于是就在银行债权拍卖时,购买了含有一块地皮作为抵押的债权,企业为此投入了上亿元的资金,结果迟迟执行不下来,无法开发,一个发展状况良好的企业险些因此关门。蔡如堂说,其实只要事前进行一下法律咨询,这些情况完全可以避免。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普及,民企发展更加需要法律的支持和服务。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章剑平说,很多民企负责人往往在涉及到“打官司”的时候才想到了法律。其实在日常劳动用工制度的建立、企业规范管理、企业并购、签订合同等方面都需要法律服务。他所了解的一家规模可观的公司,股东是夫妻二人,属于家族式企业,公司用人基本都是“七大姑、八大姨”,管理失控,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几年来官司缠身,各级法院受理的涉及该企业的诉讼竟然高达200多起,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

  一方面是受到众多法律风险的困扰,另一方面却是企业对法律的忽视。据有关统计数字,美国企业平均支出防范法律风险费用占企业收入的1%,按法律风险的分值相对应中国企业应该投入0.5%,但实际只投入了0.02%。以上数据还是各类型企业的平均值,个体民营企业就更是捉襟见肘了。民企法律风险管理投入的严重不足导致法律风险防御能力薄弱,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更高。

  意气用事容易“触礁”

  “民企老板普遍存在法律素质不高的现象,很多企业都是凭‘胆子大’发展起来的,规则意识薄弱,往往最崇尚的是‘找熟人、靠关系’,虽然有强烈的发展欲望,但却缺少合法有效的发展路径。在发展过程中,企业自身运作流程不规范,应急反应程序滞后甚至根本就没有相关程序,面对风险时很难应对,内部管理无序,危机意识差。 ”服务企业全国十大杰出律师、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其分析说。肥东双龙大酒店事件就是很典型的一个案例,在发生顾客食物中毒情况后,企业负责人本可以用法律程序来妥善处置,但是却仅凭意气用事,导致事态不可收拾。

  不可否认,当前很多民企负责人法律意识差,“人治意识”远远大于“法治意识”。章剑平说,民企从“万元户”到跨国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更多的法律方面需求。以往很多不完善、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方式要被淘汰,必须按照市场规则来发展。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法律的需求巨大。但是,民企在发展中不可避免存在着“逐利性”,只顾眼前利益,对长远发展无科学规划,更多的是靠关系,导致其远离了法律轨道。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海玲认为,企业管理不规范、“意气用事”、“家族式管理”是很多民营企业存在的通病。很多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能看到商业方面的风险,而对法律风险视而不见。许多企业家在生活消费上可以一掷千金,但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上却非常有限。有些企业家,由于对自己企业的产权危机、知识产权危机、人力资源危机、融资危机、信用危机,包括危害企业的个人继承危机、婚姻危机等没有足够的认识与防范,直到发生问题的前一天对即将发生的法律危机都浑然不知,一旦危机爆发,顿时陷入忙乱与恐慌之中,企业则随之陷入瘫痪甚至崩溃。

  避险理应未雨绸缪

  “市场经济一定是法治经济,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要依法办事。”安徽协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国平认为,经过多年市场经济浪潮的磨砺,民营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的法律意识还存很大的被动性,即亡羊补牢的多,事前防范的少,也只有在遭到了侵害、发生了纠纷时,才被迫拿起法律武器。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的法律风险指数将会逐年攀升,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如果还是仅仅停滞在以“救火”式的法律救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就将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规避法律风险,事前预防是关键。省律协副秘书长陈勇认为,企业家们应进一步转变观念,从“救火”意识转变为“防火”意识,从依法维权意识转变为依法治企意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同时在企业内部确定一个运转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并投入一定的精力、人力、财力,事先建立法律“防火墙”,将法律风险拒之门外。

  杭州萧山区于去年成立了以法律服务产业发展的专门机构,构建起信息交换平台,组织2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120多名律师,按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分为多个服务小组,针对企业具体法律需求,按需提供法律服务,打破了“走关系,找熟人”来请律师的落后传统模式。对此,章剑平建议,我省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由政府组织牵头给民企建立法律服务平台。

  钱海玲则建议,法律工作者应当多进行义务普法宣传,组织免费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积极帮助查找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有效规避。探索建立会员制的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打包式”法律服务,进而降低企业法律方面的成本。

  据了解,近日我省开展的千名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将全面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及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解决困难和问题的途径,为个体民营企业“量身定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或“法律意见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个体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李晓群、李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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