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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法律意识亟待提高

2011/3/10 字体: 来源: 作者:

   目前海门市有个体工商户5.4万余户、 私营企业2.3万余户,从业人员接近38万人,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突出。民营企业的应收款巨大,有的成为死账、呆账,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关键在于提高民企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能力。

  笔者遇到两个真实的例子,一家私营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完全凭企业主个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没有任何担保就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结果迟迟拿不到应得的资金,导致企业陷入困境。而另一家企业负责人不懂,看到做房地产生意能盈利,于是就在银行债权拍卖时,购买了含有一块地皮作为抵押的债券,企业为此投入了上千万元的资金,结果迟迟执行不下来,无法开发,一个发展良好的企业险些因此关门。其实只要事前进行一下法律咨询,这些情况完全可以避免。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普及,民企发展更需要法律的支持和服务。目前很多民企负责人往往在涉及“打官司”的时候才想到了法律,其实,在日常劳动用工制度的建立、企业规范管理、企业并购、签订合同等方面都需要法律服务。一方面是受到众多法律风险的困扰,另一方面却是企业对法律的忽视。民企法律风险管理投入的严重不足,导致法律风险防御能力薄弱,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更高。

  笔者了解的一家规模可观的公司,股东是夫妻二人,属于家族式企业,公司用人基本都是“七大姑、 八大姨”,管理失控,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几年来官司缠身,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

  民企老板普遍存在法律素质不高的现象,很多企业都是凭“胆子大”发展起来的,规则意识薄弱,往往最崇尚的是“找熟人 、靠关系”,虽然有强烈的发展欲望,但却缺少合法有效的发展路径,在发展过程中,企业自身运作流程不规范,应急反映程序滞后,甚至根本就没有相关程序,面对风险时很难应付,内部管理无序,危机意识差。

  不可否认,当前很多民企负责人法律意识差,“人治意识”远远大于“法治意识”,民企从“万元户”到规模型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更多的法律方面的需求,以往很多不完善 、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方式要被淘汰,必须按照市场规则来发展,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法律的需求巨大,但是,民企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逐利性”,只顾眼前利益,对长远发展无科学规划,更多的是靠关系,导致其远离了法律轨道。

  企业管理不规范 、“家族式管理”是很多民营企业存在的通病。很多企业负责人往往只能看到商业方面的风险,而对法律风险视而不见,许多企业家在生活消费上可以一掷千金,但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上却非常有限,有些企业家由于对自己企业的产权危机、知识产权危机、人力资源危机、融资危机、信用危机等没有足够的认识与防范,一旦危机爆发,顿时陷入忙乱与恐慌之中,企业则随之陷入瘫痪甚至崩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要依法办事。经过多年市场经济浪潮的磨砺,民营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普遍增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的法律意识还存在很大的被动性,即亡羊补牢的多,事前防范的少,也只有在遭到了侵害,发生了纠纷时,才被迫拿起法律武器。

  规避法律风险,事前预防是关键。企业家们应进一步转变观念,从“救火”意识转变为依法治企意识,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同时在企业内部确定一个运转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并投入一定的精力 、人力、 财力,事先建立法律“防火墙”,将法律风险拒之门外。

  工商部门、个私协会应当多进行义务普法宣传,组织免费培训,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积极帮助查找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有效规避,探索建立会员制的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打包式”法律服务,进而降低企业法律方面的成本。为个体民营企业“量身定做”出具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强的“法律风险提示函”或“法律意见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个体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海门工商局)  ○张竹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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