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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大陆架井筒服务的法律风险

2010/11/1 字体: 来源: 作者:

     俄罗斯大陆架蕴藏丰富的油气资源,目前已经成为外国油气公司和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进入俄罗斯最集中的区域。萨哈林岛大陆架油气储量达40亿吨油当量,先后已有10余家外国石油公司参与了萨哈林大陆架的6个区块的勘探开发项目的投资,总投资额在500亿美元以上。

  大陆架法律制度

  俄罗斯通过立法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和管辖范围等进行了界定。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领土包括诸主体的辖区、内陆水域和领海、领空;俄罗斯联邦对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拥有主权,并按联邦法律和国际法准则规定的程序对其实施管辖。同时,俄罗斯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先后颁布了《大陆架法》和《专属经济区法》。在萨哈林岛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从事石油工程服务,除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大陆架法》和《专属经济区法》外,还应当遵守《矿产资源法》、《特别许可证制度》等与能源勘探开发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

  项目运作主体

  在俄罗斯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从事的井筒工程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外国公司除了将自身提供的平台,由公海拖航,经俄罗斯临时海关检验直接驶往作业井位外,还涉及提供平台定位、固井、测井、测试、生活及工业用水、码头、货场、陆地运输、施工人员倒班、直升机、燃料供应、设备材料的报关、气象、通讯、医疗卫生、生活补给和辅助船等一系列配套服务。上述很多单项配套服务,必须委托俄罗斯当地分包商和国际分包商完成。从这一角度说,外国公司在俄罗斯大陆架从事井筒工程服务离不开俄罗斯本土的岸基支持。因此为确保项目的合法和有效运作,外国公司应当根据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俄境内注册相应的常设机构。外国公司在俄注册的常设机构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封闭式股份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

  外国公司分公司是其在俄罗斯当地的分支机构,其商务活动的风险和责任由设立的母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从事俄法律不禁止的任何经营活动。其主要优点是相对灵活,不受当地外汇管制限制,公司可以自由收支外汇,所承担的税费较少。缺点是只能在注册所在地从事相关业务,不能在俄当地申请办理油气服务的相关资质,因而也不具备从事相应油气工程服务项目承包的资格。

  外国公司代表处是外国公司在俄罗斯境内的办事机构,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严格按照母公司的授权范围从事项目跟踪和协调等工作。

  在俄注册常设机构的母公司可以是在国际免税区注册设立的离岸公司,也可以是外国公司所在的本国公司。境外免税公司在收受工程收入和其他收入方面可以享受税收豁免,其好处是明显的。但是,如果以该免税公司名义在俄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则不如本国公司。例如中俄两国之间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而免税公司所在国则不一定与俄罗斯签有相关避免征税协定,以免税公司名义在俄注册常设机构,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在注册办理手续准备方面,以免税公司名义在俄注册分子公司,准备注册文件时可以大大节省时间,因为很多免税公司所在国为1961年《海牙公约》成员国,可以直接将公证文件通过法院或其他专门机构进行加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在公司形式的选择上,外国公司应当结合所要从事业务的不同特点,综合考虑各种商业组织形式的利弊和政府干预程度,科学决策。事前最好聘请当地有经验的、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咨询机构,要求其出具咨询报告;常设机构的注册登记也可直接委托他们办理。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的注册登记所需时间为提交完整、合格的注册登记所需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股份公司因审批部门较多,手续相对烦琐,所需时间要更长一些。

  许可与资质

  俄罗斯对外国公司在俄从事石油工程服务门槛较高,实践中主要通过各种许可证制度和苛刻的资质要求,限制外国公司进入俄罗斯作业。外国公司选择在俄罗斯境内或大陆架作业,必须高度重视其对各类许可和资质办理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提前做好各种准备,以免影响整个项目进程,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1.从事特种行业的特种许可要求

  外国公司完成在俄境内的商业注册仅仅是从事石油工程服务的第一步,如要参与投标,实施地面工程建设、井筒服务,如测试、测井、固井、泥浆服务等,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外国公司在俄罗斯大陆架从事井筒服务作业,要想取得理想经济效益,打破个别国际公司垄断市场的格局,充分利用国内相对低廉的专业施工队伍压价竞争或由其直接进入俄罗斯境内或大陆架从事相关专业工程服务,必须尽早取得石油工程服务的特种行业资质许可。

  在俄境内及大陆架从事下列活动,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使用易爆生产设施,使用化学危险生产设施,工业安全鉴定,矿山测量工程,生产、储藏、使用工业爆炸物,有害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理、运输和堆放,石油地面工程建设等。在俄办理石油工程许可手续相当烦琐,对本土雇员比例要求高,涉及专业审核部门多,对提交文件的形式和内容要求苛刻,办理周期长,需要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并由国内委托的专业商务和技术人员密切配合才有可能办成。尽管如此,办理相关许可是外国公司在俄从事石油工程服务的前提条件,一旦取得服务许可将会一劳永逸。

  2.平台及设备入境许可

  外国公司在俄罗斯大陆架从事海上井筒石油工程服务,要受俄联邦自然资源监督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国家安全局和渔业局等监管。总承包商和分包商进入俄罗斯大陆架实施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机械装置、使用材料等,必须办理的许可和证明文件多达80余项。此项工作量大,在与业主商谈总包合同时,应当争取由业主负责办理平台及设备的入境许可,承包方根据业主提供的清单和准备各种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操作时,尽可能在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所有平台作业相关的一系列作业服务纳入平台整体,向俄方申请办理一揽子许可和报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萨哈林大陆架在环保方面要求“零排放”。作业平台必须经过俄罗斯国家认可的、国际知名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技术评估和检验。作业平台要有甲板雨水收集处理、污水处理、钻屑及进口污染物收集处理和生活固体垃圾收集等必要的处理设施,平台拖轮要安装生活废水处理设备,以确保达到井筒作业“零排放”要求。此外,萨哈林冬季气候寒冷,承包商还要针对到寒冷地区作业的特殊要求对作业平台做适应性改造。

  3.人员资质要求

  按照俄《大陆架法》,俄方对于大陆架地区有海关、卫生、移民、安全等方面的管辖权。外国公司在大陆架实施井筒服务,必须关注俄方对外国公司管理和作业人员资质方面的以下特殊要求:一是关键人员在俄长期工作,必须获得工作签证,否则会受到相应处罚,而且没有工作签证的外籍员工在俄工作期间的报酬、住房租金、生活费用等均不能纳入财务外账。二是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12海里范围内视为俄境内,即进出12海里线视为出入境。作业人员凭一次性签证进入萨哈林岛后,可以离境上大陆架平台,但无法再入境返回萨哈林岛回国。为应对紧急情况,所有到大陆架平台作业人员必须有多次往返签证。三是所有在俄罗斯大陆架作业的人员,都需要提供海上安全作业“五小证”,井控人员必须持有井控证,且需要接受俄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的培训;四是外籍员工出入项目所在地区之外,需要办理地区通行证,从陆地港口通过船舶出入12海里之外的作业区需办理登船证。

  合作模式

  俄罗斯井筒工程服务多以“固定总价”形式出现,增加了总承包商的经营和履约风险。总承包商在与俄罗斯业主的谈判过程中,要以固定总价为基础,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最大限度转移和分散操作风险。例如可以在总包合同中,以固定总价为基础,针对不同情况下约定支付条件。

  总包费用。包括钻井作业所需的全部费用、俄罗斯联邦税、地方税和关税。这一点是所有总包合同中常见的约定条款,谈判空间小。

  补充作业费率。与业主商谈总包合同时,一方面要在合同中明确界定业主和承包商的工作界面,另一方面约定作业过程中,如业主要求承包商从事的工程业务超出总包工作范围,则构成总包工作量的变更,业主应当另行支付承包商补充作业费。

  辅助作业费。例如规定岩屑和废弃物属于业主,业主应当负责自费处理。业主如要求承包商处理,则应当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额外费用,导致工期拖延的,业主应当相应顺延工期。

  通过上述灵活性规定,可有效转嫁总承包商以“固定总价”承包工程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此外,作为井筒服务的总承包商,还要坚持在总包合同中明确各自合同风险和责任分界点以及业主不按期支付动员费、工程进度款和复员费等费用的逾期违约责任、总承包商在业主严重违约情况下总承包商的单方终止合同权和索赔权等关键条款,最大限度降低项目操作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增值税法律问题

  在俄罗斯大陆架实施井筒服务涉及的税收有预扣税、所得税及增值税等。预扣税、所得税可通过在俄境内的经营机构依法扣除和缴纳。在总包合同及分包合同谈判过程中,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是增值税在大陆架如何适用的问题。

  根据俄罗斯《税法典》规定,在俄境内从事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税率通常为18%,出口货物和对俄境外提供服务,为零税率。俄罗斯实行增值税进项税制,缴纳按增值税的一般抵扣原则。如果公司本月的进项税额超出销项税额,超出部分可以留转到下一月继续抵扣销项税额。

  关于在俄罗斯12海里领海基线以外的大陆架地区如何征收增值税的问题在其《民法》、《税法》、《大陆架法》和《专属经济区法》等法律中都无明文规定,实践中赋予了税务和司法执法人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有的税务局认为,在俄罗斯大陆架从事石油工程服务的外国公司应当缴纳增值税,理由是俄罗斯对大陆架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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