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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法律风险 选择权交网民

2008/7/22 字体: 来源: 作者:

因查杀“恶意软件”闻名的奇虎,日前宣布用“恶评软件”替代原来使用的“恶意软件”。

对于奇虎如何看待“恶意软件”和“恶评软件”的区别,该公司总裁齐向东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恶评软件”将完全是根据网友的投票产生的。新版360安全卫士将放弃“恶意软件”的称呼,转而以网民对某款软件的卸载数量、对恶意行为的举报次数等提示某款软件的风险,并最终由网民个人自主决定是否卸载该软件。而非由软件开发人员来决定软件是否有“恶意行为”。

齐向东介绍说,“恶意软件”这个概念最早起源于国外,其英文原文是“ma-licioussoftware”或简写为“malware”,有时也被称为“spyware”,并不是“恶意的软件”,而是一个专有名词。判断一个软件是否为恶意软件,不是根据判断者的好恶,而是根据特定的标准。但是,目前在中国,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此前,奇虎在与雅虎的官司中,就因为360安全卫士称呼雅虎助手为“恶意软件”无法律依据而败诉。

据了解,此次更名之前,奇虎公司曾在网站上公开征集网民对360安全卫士的意见和建议,其中80%以上的网民认为在相关法律出台前,奇虎可以用“网民来决定谁是恶意软件,将网民的卸载数量、举报与评价作为软件风险标准”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齐向东表示,把一切交给用户来评判,这并不代表360安全卫士的退缩,而是为了更好地进攻,奇虎会将反恶意软件进行到底。

(云竹 中国网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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