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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因何“麻烦”缠身?拿什么拯救百度?

2011/3/21 字体: 来源: 作者:

    3月15日,慕容雪村、韩寒、郭敬明、贾平凹、麦家、南派三叔、阎连科、当年明月、石康、方舟子、熊召政、李银河、冯唐、蒋方舟等近50位作家联合署名发布《三一五讨百度书》,言辞激烈,认为百度偷走了作家的作品、权利、财物,使百度文库成为贼赃的市场。这份联名书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艺术家的创作和发现。我们不期待得到额外的关照,只希望能够像平常人一样生活:未经我们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夺走我们的财物。夺走了也可以通过堂堂正正的途径拿回来。”《三一五讨百度书》在微博、博客上发布后,立刻引起出版界、网友广泛关注——
  3月15日,数十名作家联名发布《三一五讨百度书》,百度再次被推至舆论的焦点。
  百度文库盗版悬而未解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再次提及对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她指出,手机阅读、电子书、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出版产业正面临海量作品的授权难题,这一方面造成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另一方面使用者也面临着法律风险。
  尽管目前在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方面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具体到现实操作,仍存在法律层面的空白。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指出:“百度文库的盗版量非常庞大,文著协拥有4000余名会员,单单证据的固定两三个月也做不完。”张洪波指出,著作权人面临取证难等技术层面的问题,然而百度文库的盗版侵权行为一天不被遏制,著作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就会被不断地盗版,损失会不断加大,维权成本、维权难度都相当大。“百度文库涉嫌网络侵权的行为一直没有得到其应有的惩罚,这也使得百度在盗版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另据外媒报道,3月2日,日本图书出版协会、日本杂志发行商协会、日本电子书籍发行商协会和数字漫画协会向百度提出抗议,要求其采取措施制止非法侵权内容被上传至百度文库。公告指出,尽管内容商每天都会对百度文库进行监控并向百度发送版权作品的删除请求,但仍无法终结非法数据的上传。此外,百度还登上了美国贸易代表署(U.S. Trade Representative)为保护版权和专利、打击非法销售所列出的30个“恶名市场”名单。
  对百度文库涉嫌盗版,接连遭遇质疑,百度方面书面答复本报记者:从全球来看,数字出版是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中国数字出版业也正处于蓬勃发展的进程中。任何的创新,新的技术、新的应用,必然影响既有的模式,但这种影响未尝不是机会,关键是如何基于这种创新,找到与版权拥有者共赢的赢利模式。百度文库的出现和迅猛发展,恰恰说明了网民对于获取知识、分享知识的渴求。数字出版业要获得更好的发展,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充分地利用这种需求,并且把这种需求转化为发展的机会。对于中国数字出版业来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能既满足用户需求,又能基于互联网新的商业模式,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国内关于版权的问题,不仅仅是在互联网领域,在传统出版领域也仍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相信随着国内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的逐渐完善,国民整体版权意识的增强,这些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搜索引擎被诉垄断
  百度的麻烦还不仅仅是这一桩。除文库产品饱受诟病外,近日,百度还被互动百科告上了法庭。互动百科首席执行官潘海东2月22日在其微博中公布,互动百科已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交了针对百度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涉及罚款金额达7.9亿元。其后不久,潘海东再次宣布,已正式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对百度的反不正当竞争诉讼。
  潘海东认为,百度正利用其在搜索引擎的垄断地位对互动百科等互联网企业进行打压。“同样的词条,在百度搜索中互动百科的词条被排到了几十页之后,而在谷歌、有道、雅虎搜索中都排在第一页。”潘海东对此表示了不满。
  就在不久前,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也向百度公开“宣战”,蔡继明向全国两会正式提交了《关于规范我国搜索引擎行业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建议》的提案。他指出,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利益驱动下推出“竞价排名”,人工干预搜索结果,对一些中小企业、站长,采取不付费即不予正常收录形式进行盘剥,这一赢利模式堪称“勒索营销”。
  蔡继明提出,应该对百度进行拆分,将搜索引擎与其他产品独立运营,以保障相关领域的公平竞争。同时,加大互联网行业行政监管机构执法力度,及时制定相应政策与规定,打破中国互联网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百度在国内搜索领域的寡头地位毋庸置疑。调研公司艾瑞咨询发布的《2010~2011年中国搜索引擎年度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第四季度,百度的网页搜索请求量市场份额达到83.6%,再创历史新高,继续以绝对优势领跑中国搜索引擎市场。
  创新工场首席执行官李开复在其微博上表示:“垄断不违规,但垄断者滥用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才违规;通常大于80%份额被认为是垄断;搜索引擎若蓄意不收录对手网页应算违规;搜索引擎排序若被证明人工设定,提升自己、降低对手,那可能是违规;搜索引擎如果是算法排序,那很难证明对错。”
  目前,针对双方的诉讼,很多法律界人士都表示告赢百度的胜算不大。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其微博上分析,证明百度占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较难举证,同时此类案件的先例较少,法院的判决也缺乏标准。“目前《反垄断法》的可执行性不强,靠诉讼解决此事的难度较大。”不过,游云庭也肯定了互动百科起诉百度的作为。“但凡事得有先例,互动百科的投石问路才让此类诉讼的难点、可行性为大家所知,而且百度在被诉后,也不得不做出一些公平的姿态,此类诉讼还是有意义的。”
拿什么拯救百度
  在张洪波看来,百度文库的问题已不再适用于“避风港”原则,百度已然从一个网络服务提供商变成一个内容服务提供商。记者在百度文库全新改版的页面上看到,百度对文档的分类进行了优化处理,增加了整站的阅读排行榜、页面导航及搜索关键词等,改版后的百度文库多少有了些数字阅读门户的影子。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分析,尽管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但百度毫无疑问会继续文库业务,“不排除百度文库在资源分享领域也会做到一家独大,而如果不对其尽早进行规范及严肃处理,显然,更多的分享网站会步其后尘,网络盗版将更加猖獗。”
  事实上,网络盗版、侵权现象一直以来都很普遍,作为在线文档分享平台,百度文库不是第一个,恐怕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尽管各方面都在呼吁保护版权,但是目前还没有更有力的措施可以约束企业的行为。更多的数字出版从业者对此表达了深深的忧虑,百度的问题实际上跟权利人维权及产业发展紧密相连,在盗版问题真正得以有效解决之前,数字出版产业的美好前景只能是空中楼阁。“盗版问题不解决,数字出版产业乃至整个出版业的未来都无从谈起,书业极有可能成为数字化浪潮中被摧毁的又一产业。”
  那么,到底谁能约束百度?怎样才能对企业的商业行为进行有效规范管理?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此前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曾表示,依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当版权作品未经许可被上传至互联网,权利人应该及时从维权角度向百度文库发出通知,百度文库应该根据通知内容及时移除未经授权的作品,如果没有及时移除,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百度文库的问题,国家版权局非常关注并责成北京市版权局进行调查,“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这是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首次对此作出的官方评议。
  张洪波向记者肯定地表示,文著协对百度文库的起诉一定会进行,“这是是非曲直的问题”。他同时呼吁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管理部门,能够尽快明确对百度侵权的认定,加大对其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的组合拳将会产生实际作用。”张洪波同时也强调,任何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行业来说未尝不是机会,但前提是任何创新应在基于法律的框架下,找到与版权拥有者共赢的赢利模式。
  而百度对外坚称,百度文库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没有审核的义务,不承担侵权责任。张洪波认为,这是对法律条文的一种故意误读。当网友上传了著名作家的作品,当网友从一个IP地址上传大量他人作品的时候,百度若仍然坚持不属于法律的“明知或者应知”,属于“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侵权——这种对法律规定的随意解读,只能导致百度文库严重的侵权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互联网发展至今,企业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诚信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不仅仅是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企业在获得市场垄断地位的同时也饱受质疑。百度的问题背后带给中国互联网哪些警示,值得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