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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心经] 广州市展览装饰公司经常遇到的法律风险

2011/2/28 字体: 来源: 作者:

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
李耀恒 律师

     自担任广州市会展业行业协会展览装饰分会的法律顾问以来,本律师接受了很多会员单位的法律咨询,并代为处理了不少会员单位委托的法律事务。经归纳,会员单位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有工程款被拖欠、著作权被侵犯和劳资纠纷。本律师将会在本文分析前述法律问题,并且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

      会员单位向本律师讲得最多就是工程款被拖欠。欠债还钱,天公地道,可是,并不是全部参展商都是这样认为的。很多参展商通常以货不对版、施工质量、工期延误或者服务不周为由拖欠会员单位的工程款。在展览装饰作业中,要做到十全十美,难度很大,参展商总会找到会员单位的不足之处,因此,参展商拖欠会员单位的工程款就成了家常便饭。会员单位对此意见很大,很想参展商支付全部尾款。会员单位和参展商为此争吵得很厉害,双方僵持不下。在此情况,会员单位不妨可以借助第三方介入,让第三方成为争议双方的沟通桥梁。介入的第三方可以化解争议双方的矛盾,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会员单位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工程尾款。虽然会员单位少收了工程尾款,但是可以换个角度来看,该少收款项低于诉讼成本,还可以因此而节省回收款项的时间。
     
     在2009年底,有一会员单位A公司与福建省的甲公司签订展位施工合同。A公司在我国西北部的C市某展会的指定展位施工完毕后,甲公司在未出具验收证明就使用该展位。撤展后,甲公司以货不对版和施工质量差为由拒不支付工程尾款一万多元给A公司。A公司与甲公司协商无果后,就委托本律师代为催收工程款。本律师在分析案情后认为:如果按照A公司的说法,甲公司拒付工程尾款是违约的。经A公司授权,本律师向甲公司先行发出律师函,向甲公司陈明法律后果,并要求甲公司解释清楚其拒付的原因。甲公司收到律师函后,书面回复本律师,解释了拒付的原因,并提供了甲公司为修补展位而产生额外费用的清单。本律师按照该额外费用清单,估算出甲公司合理而必要的额外费用远少于其拖欠的工程尾款,但是该额外费用远高于A公司的诉讼成本。甲公司的欠款行为属于根本性违约,A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属于根本性违约,甲公司必须将尾款在扣除必要和合理的额外费用后的余款支付给A公司。本律师就与A公司商量好一个打折方案,务求尽快解决此争议。最后甲公司不得不接受该打折方案,将打折后的工程余款支付给A公司。本律师就是这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了A公司和甲公司的纷争,而不用诉讼方式解决此纷争,没有增加A公司的诉讼成本和解决争议的时间。

     对于展位设计图纸被参展商稍作修改后使用,不少会员单位为此向本律师咨询怎么办。本律师回复他们可以采取证据保全公证先将侵权行为予以合法取证,然后再与侵权方交涉。没有合法的证据,在撤展后,会员单位想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为避免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建议会员单位先与参展商签订设计合同。在设计合同中,双方约定清楚设计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归属于会员单位、参展商在指定期间和指定地点使用该设计、参展商不得无偿自用或者让第三方使用、设计作品的确认和交付方式、侵犯设计著作权的违约金。会员单位通过合同先将游戏规则定好,再依合同办事,那么设计的著作权就非常清晰,容易确定侵权行为。证据保全公证的费用通常是3000元,颇贵。如果会员单位确有证据证明设计的著作权归属会员单位,本律师建议在未撤场之前有两种省成本的做法。一是会员单位尽快与参展商协商解决侵权赔偿事宜,二是会员单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提起诉前证据保全,会员单位有可能要提供担保,并且要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起诉或申请仲裁。
   
     有会员单位向本律师提起该如何规避工伤引起的风险。本律师建议会员单位做好施工安全教育,让施工人员签署施工安全手册和注意事项,提供安全的施工条件。会员单位最好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机构责任险。因为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不妨寻找或者设立施工人员劳务派遣机构,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和机构责任险统一由该劳务派遣机构购买,会员单位在需要时,就向该机构要求派遣施工人员,会员单位向该机构付款,再由该机构支付工资给施工人员。会员单位就可以避开因工伤或者其它劳动纠纷而引起的法律风险。尽管会员单位有可能会增加劳动成本,但是不怕一万,最怕万一,万望会员单位慎重取舍。

     本律师提供上述意见仅供会员单位参考,一心想让会员单位避免、减少或者解决法律风险。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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