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钢铁贸易第三方付款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及解决

2012/7/2 字体: 来源: 作者:

   【问题的提出】
  钢铁贸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时常会碰到买方货款需要由第三方支付的情况。或许是第三方欠付买方的钱款,以代付方式抵充,或许是买方与第三方有其他安排,需要由第三方直接向卖方付款。如果仅仅是代付,钢贸企业仍向买方出具相应发票则比较简单。但问题是在此情况下,往往需要钢贸企业直接向第三方开具发票,这就很难构成代付,如果处理程序不当,可能构成一定的法律风险。
  比如:钢铁贸易企业G公司与客户A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出售钢材给A公司,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正常付款时间或在偿还欠款时提出,用B公司的承兑汇票付款或归还欠款, A公司不在该汇票上背书,直接将从B公司拿来的汇票给G公司,且要求由G公司开具与汇票金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
  这样的做法存在三个较大风险:
  一、如汇票为假,或汇票虽为真,但出现票据瑕疵,不能在银行获得付款时,A企业向谁追款的问题。如根据《票据法》向票据的前手B公司追索,由于双方间无真实交易关系,可能票据关系被认定为无效。
  二、如果G公司(卖方)为满足税务上的要求,G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纯属为了与汇票对应的合同,如果A、B公司间有纠纷,可能B公司以假为真,依据这份虚合同起诉G公司,称付了款未拿到货物,要求退款,即退还汇票金额。
  三、增值税属国家重点监控查征税种,上述G、B公司间这种无真实交易,收款,开具发票的行为,有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行为的可能。
  【解决思路】
  一、 由A公司向G公司出具承诺担保函,如出现汇票为假,或汇票虽为真,但出现票据瑕疵,不能在银行获得付款时,由A公司全额支付。解决汇票不能获兑现的风险。
  二、《合同法》允许进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据此,可签订三方协议,将G公司与A公司间合同与汇票金额对应部分,进行合同权利与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移,由G、A间的合同关系,全部变更为G、B间的合同关系(B公司支付全部合同金额时)或部分变更为G、B间的合同关系(B公司支付部分合同金额时)。
  这样做的好处是:
  2.1由于是三方协议非G、B公司二方协议,可在三方协议中注明,B公司确认G公司向A公司交货,视为已履行向B公司交货,符合《合同法》第64条向第三方履行的规定(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样B公司无法依据虚假合同向G公司主张没收到货,要求退款。消除B公司起诉G公司返还汇票金额的风险。
  2.2由于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转移,变更了合同主体,对原G、A间的合同进行了部分或全部变更,对应汇票金额部分的合同变更在G、B公司间形成合同,则B公司向G公司支付款项和G公司向B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就有了合同依据,是以真实合同为基础了,不再是虚假开具增值税发票了。消除刑事犯罪的嫌疑和隐患。
  【需要的文件】
  一、 A公司的承诺担保函。
  承诺担保函
  G公司:
  我公司向你公司交付从 公司(B公司)处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银行: ,汇票号码: ,汇票金额: ),我公司承诺对该票据的全额兑现予以担保,即:如该票据为假票据或有票据瑕疵等情况,不能顺利在银行兑现、使用,由我公司直接向你公司支付相应全部金额(包括本金、利息、损失等),保证你公司不因此而受任何损失。
  特此承诺
  A公司
  年 月 日
  二、 三方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
  甲方:G公司
  乙方:A公司
  丙方:B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金额: 万元,吨位: 吨),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该合同权利义务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咨信守。
  一、上述合同中,金额: 万元,吨位: 吨(具体品种、产地、材质、规格、数量等清单附后)部分的合同权利义务,由A公司转让给B公司。由B公司与G公司另行就该部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签订钢材买卖合同。
  二、上条所涉货款 万元,由B公司支付给G公司,G公司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给B公司,此部分G公司不再向A公司开具发票。
  三、B公司确认,G公司向A公司交付货物,视为已向B公司交货。
  四、A、B公司间如有纠纷,与G公司无关,由A、B公司相互协商解决。
  五、原G、A间合同未转让部分,仍然有效,按原合同约定履行。
  六、本协议(包括B、G间基于转让后的合同关系)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甲方:G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A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B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使用要点】
  一、以上操作方式,须A、B公司配合,特别是B公司的配合才能顺利完成。
  二、先付款后交货情况下
  先由G公司与A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当A公司拿来B公司汇票时,G与A签署《承诺担保函》、GAB间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补签GB间的《钢材买卖合同》,后发货。
  三、先付部分款或定金,余款货到后再付款情况下
  先由G公司与A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收妥预付款或定金,G公司再行交货,由A公司签收,当A公司拿来B公司汇票时,G与A签署《承诺担保函》、GAB间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补签GB间的《钢材买卖合同》,再向B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直接交由B公司收妥。
  四、汇票付款金额为多少,三方《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中的金额,补签的《钢材买卖合同》中的金额、增值税发票的金额就为多少,且与所附《货物具体品种、产地、材质、规格、数量等清单》吻合,避免增值税发票方面的违法或麻烦。
  五、补签的《钢材买卖合同》中管辖法院,与三方《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中约定一致,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保持一致,以免引起管辖法院的混乱选择,真要起诉时,不知起诉到哪个法院或哪个法院管辖产生争议,耽误解决问题的时间。
  六、补签的《钢材买卖合同》中,交货方式中,最好写明G公司向A公司交货亦视为完成向B公司交货,与三方《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中约定一致。
  七、如A公司发生分多次拿其他公司汇票来的情况,每次均按相同程序再全部办理一遍,不要怕麻烦。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