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6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自山东省行10月11日召开推进法律事务集约化管理工作会议结束后,作为本次集约化管理工作试点行,淄博分行迅速作出反应,分四步实施省行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
一、制订分行的法律事务集约化管理实施办法。办法除制订了法律审查、诉讼管理和外聘律师管理具体流程外,更突出了对落实省行实施方案的制度设计,即:建立台账、检查与督办,同时为支持重点县域支行,制订了特别规定。
二、召开相关部门和支行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并进行法律审查集约化管理方案的讲解。在10月14日,分行召开了推进法律事务集约化管理工作会议,石志国副行长作了动员讲话,省行法律事务的张友涛副总经理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三、成立以分管行长为组长的推进法律事务集约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将桓台支行确定为重点县域支行,执行法律审查的特别规定。同时视特别规定的执行情况,在试点结束并经省行批准后,将逐步扩大条件成熟的业务量较大的支行的范围,参照桓台支行的做法,以便进一步缩短审查半径,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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