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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事务处理要点综述

2011/8/5 字体: 来源: 作者:

法务部事务处理要点综述

刘金锋


  当今企业的管理模式日益法制化和正规化。也即运用法制的手段,在经济往来和经济生活当中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也日益迫切需要吸纳有志在企业发展的法律精英,构建适应其发展需要的法律机构。法律部的构建管理分为团队建设、事务处理、对外关系三方面,本文着重阐述事务处理问题。

一、事务范围

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代表和辅助公司参与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活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的洽谈和谈判等商务活动;
3、代理公司进行涉讼案件的诉讼活动;
4、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建立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关系;
5、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
6、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7、进行法律培训;
8、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
9、卷宗归档、保管。

二、分工处理

  法律事务的处理、执行最终要落实到人,由不同岗位的人执行不同的事务。一个健全的法律部门,应当由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专员、法律秘书组成。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可将法律事务划分为重大事务、较重大事务、一般事务。法务经理直接处理重大事务,法务主管处理较重大事务,法务专员处理一般事务,法律秘书协助处理事务。
  法务经理的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与决策,提供法律建议;直接处理涉讼金额10万元以上、非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公司法律事务;处理公司突发的不涉及金额的重大法律事务;统筹安排法律部的具体工作,并复核法务主管的工作;对部门所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法务主管的工作职责:协助法务经理开展工作;为公司其他部门及一般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直接独立处理涉讼金额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非讼金额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较重大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经常发生的不涉及金额的重大法律事务;安排和复核法务专员及法律秘书的工作;对法务专员及法律秘书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法务专员:协助法务经理及主管开展工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事项提供常识性法律咨询意见;直接独立处理涉讼金额1万元以下、非讼金额10以下的一般公司法律事务;对已处理事项进行结果跟踪;独立处理公司日常一般性法律事务。
  法律秘书:协助法务经理、主管、专员开展工作;负责对外联系、接待;统一接收待处理法律事务,并及时转交上级安排处理;协助印制装订法律文书;负责卷宗档案的归档管理、借阅、登记等;制作会议记录。

三、协作配合

  法律秘书接收法律事务后,应立即转交法务经理或主管,由其组织案件讨论或作出办理指示,安排直接承办人;直接承办人处理后,应提交复核再发出最终处理结果;全部门进行协作配合,处理事务力争穷尽手段达到最佳效果,并进行结果跟踪。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拾遗补缺,以团队的力量解决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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