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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治理:让企业“没官司可打”

2019/8/12 字体: 来源: 作者:

 

整个企业的法务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合同、制度、管理流程环环相扣形成一个体系,才能从根本上管控法律风险

“公司‘法制’不健全,会吃大亏。”——经营同盛五金制品厂的傅继林有这样一句经验之谈。同盛五金制品厂最近输掉了一场官司,之所以败诉,就是源于厂规条款的一句不规范的表述。

由于法务治理方面的薄弱,中国许多知名企业都遭遇过竞争对手的“合法”狙击。娃哈哈与法国达能之间持续十多年的官司,其实也是源于一句不经意的合同条款表述,这一微小漏洞甚至差点葬送了这家著名的民族企业。

法务治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目前东莞有很多业绩优异但管理薄弱的企业。一些管理流程或者制度上的法律漏洞,可能会导致企业官司缠身、管理成本高昂,甚至成为 “死穴”。对此业内人士提醒:企业需要正视法务治理,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好一场官司”,而是为了“尽量没有官司”。

企业难防“投诉专业户”

这些企业都遵守《劳动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却不注重对合同、值班表等重要证据的保存和管理,最终导致败诉

东莞南城有家手袋厂,产品出口欧美,内部管理较为规范。但有一位应聘到该厂做保安的青年,趁人力资源主管不在偷走了自己的入职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并偷偷在值班表上签满姓名,然后该保安离职,在职仅14天。

一周后,手袋厂法人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自己被离职保安起诉了,理由是“工作一年,没签就业合同,加班不给加班费”。

由于《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产生时,由企业举证。此时,手袋厂才发现找不到该保安的入职申请和就业合同,而且根据值班表上的签名来看,这名保安在“一年里”几乎每天都加班,据此计算,工厂需要赔偿保安6万多元。

开庭时,手袋厂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社保、上班打卡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在证据交换阶段,保安觉得其中一些证据对自己不利,于是偷偷藏起来带出了法庭。

法官发现这一情况后调查了该保安。发现他居然是个“投诉专业户”,已经有多家企业被他用同样手段告倒。这些企业都遵守《劳动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却不注重对合同、值班表等重要证据的保存和管理,最终导致败诉。

同盛五金制品厂的败诉则更值得思考。当时有一名员工要紧急辞工,按照工厂厂规,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如果紧急辞工则要扣除未结工资30%,用以补偿岗位缺口造成的损失和招工成本。在厂规里,这个补偿被表述为“罚款”。但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对员工的罚款不能超出工资的20%。

这场官司的败诉给老板傅继林的触动很大。在与律师交流后,他才知道,如今很多企业都像同盛一样,不重视企业的法务治理。在懂法者面前,这样的企业漏洞百出,脆弱不堪,给竞争对手和恶意诉讼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国际商战中,中国许多著名的民族企业都因此而受伤,甚至被恶意收购。

对此,业内人士提出,对于一个企业管理者来说,仅仅是懂法、守法还不够,更需要通过法务治理,弥补企业管理中的法律漏洞,增强企业免疫力。

     最好的免疫系统

事实证明,在法律培训之后,员工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他们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做错了有什么惩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反而更加和谐

有了前车之鉴,傅继林邀请广东说文律师事务所张友军律师对企业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整理,剔除法律隐患,建立防备机制,同时还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根据律师建议,傅继林对厂规进行重新修订,并邀请员工代表参与讨论。工厂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等也经过了律师审定,与厂规关联起来。

比如针对员工紧急辞工对工厂造成的损失,在厂规里原文“罚款”被“赔偿”所代替,赔偿标准也经过了职工代表讨论通过。此外,所有员工进入企业,首先要同意遵守厂规规定,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傅继林这个做法受到很多朋友的疑问,他们担心的是员工知道的法规越多,企业陷入法律纠纷的几率就越大。但事实证明,在法律培训之后,员工与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他们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做错了有什么惩罚,按照法律规定哪些过错是企业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反而更加和谐。

“企业要做好法务治理。自己没有法律漏洞,是守法的,企业就是正义的,别有用心的人想钻空子也不容易。对员工来说,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都是一个交代。”傅继林说。

石碣镇维稳办曾向辖区企业发布过一个通告,提醒有“投诉专业户”专门鼓动企业员工投诉企业违规,从中获取赔偿。而在傅继林看来,如今自己的企业,已经有足够的免疫力,无须过多担心这个问题了。

没官司可打

整个企业的法务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合同、制度、管理流程环环相扣,形成一个体系,才能从根本上管控法律风险

随着经济发展,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纠纷的增长往往成正比,尤其在新的《劳动法》出台后,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法律纠纷出现一个爆发期,甚至有企业主感叹“新《劳动法》诱发企业与员工矛盾”。企业也往往是在诉讼产生了才与律师接触。

“通常的思维模式是:学了法律是为了打官司;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为了在官司来临,有人去帮忙打。”但是张友军律师说,他所在的说文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非诉讼”,在给企业做法律顾问的过程中,他首先希望对方明白的就是:“律师的最大作用是让企业没官司可打。”

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律师的非诉讼业务与诉讼业务之间的比例大致在7:3,而中国正好相反。

“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张友军说。他所做的工作,就是帮助企业规范运作,弥补法律漏洞,避免法律风险。

另一个误区是认为“《劳动法》诱导员工去告企业”。在给企业进行法务治理过程中,张友军发现,新《劳动法》出台后,依然有企业在管理制度里写着“新入职员工要扣押身份证”、“离职一个月之后结算工资”,这种明显的不合法条款,必然让企业官司缠身,一告就倒。

即便是吃过官司之后,企业针对暴露问题进行了修补,也难免继续会有另外的官司找上门来。“比如企业会对违规员工进行经济惩罚,在这方面法律上是有授权但无规定,一切必须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约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出现相应损失,员工承担一定比例责任。但是法律则规定,这个比例不能超过当月工资20%。”张友军说,“所以,整个企业的法务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合同、制度、管理流程环环相扣,形成一个体系,才能从根本上管控法律风险”。

对于一些有自己技术机密的企业,法务治理还要关注专利、企业机密、核心技术的泄露和保护,要将其与企业的制度、合同相关联,形成一个防范网络。

此外,让员工更懂法,也是企业减少法律纠纷的重要一环。“很多企业领导者的观念需要更新,他们认为员工知道越多,纠纷越多,其实相反。比如,员工下班后,到企业外进行私人活动,出现事故,一般人往往很难弄清其中的责任划分,于是出现纠纷。如果进行法律培训,员工就会知道这样的事故责任要自己承担,也就少了不必要的官司。”张友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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