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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改革呼之欲出

2013/8/7 字体: 来源: 作者:高原

编者按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也被民众形象地比喻为“拿鸡蛋碰石头”。自1989年以来,“民告官”案件在逐年增多,但民方败诉率很高。法律界普遍认为官方胜诉率的提高,除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增强之外,原因在于一些地方的法院独立审判受到影响。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受到地方政府诸多有形或无形的干预。
      最高人民法院试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探索,是一个有益的尝试。浙江丽水的改革效果也很明显。但如何保证法官不受行政干预的影响,仍是一道待解的难题。

      “立案难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难点之最,因为不能立案即意味着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因而原告只能在若干行政机关(包括信访部门)之间来回奔走。”王优银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民告官”涉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切身利益,后者往往就此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各方关系,律师、法院都在被“协调”之列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也被民众形象地比喻为“拿鸡蛋碰石头”。这种比喻既贴切当前的实际情况,也反映出了民众对“民告官”现状的无奈。
      这种无奈不仅停留在民众中间,一些身处行政审判岗位的法官也有相同的感受。
      一位资深行政审判法官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的相关座谈会上坦露心迹:“从事行政审判十余年,越干越感到困惑,因为行政审判司法公信力越来越低。”
      相关数据和案例表明,现有行政审判体制下,抵制外部干预乏力。
      一方面,原告的诉权难以得到保障,一些案件在各种干预之下无法立案;另一方面,立案之后,法院的独立裁判也受到影响。
      “行政审判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
      “民告官”案件日益增多
      “民告官”的基石——现行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颁布、1990年实施以来从未有过修改。如今,延续了24年的行政审判体制,其改革终于提上了日程。
      据财新网报道称,两个月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将初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可以相佐证的消息是,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分别在北京和福建主持相关座谈会,调研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方案,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支持。
      上述两地的座谈会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主持,参加者包括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各省高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以及行政法学界学者。
      “民告官”制度,最早在我国试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确立,以约束强大而极具扩张性的行政权力。1990年,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民告官”案件日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公报显示,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到2012年的22年间,全国法院一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91万余件,年均83168件。
      这个数据,相对于数量庞大的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来说,显得有点微不足道。但是纵向比较起来,近年来“民告官”案件虽有增有减,但还是保持在一定的数量。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民告官”案件?
      来自据称是中国首家专业从事行政诉讼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优银律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是转型期引发“民告官”的事件越来越多,在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移民搬迁安置、公安行政执法、土地行政执法、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等诸多问题上,地方及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事件层出不穷。
      二是民众法律维权意识在增强。尽管“民”在不得已告“官”时,压力大阻力更大,但“民告官”却是公正处理官民关系的一种非常透明、更让人民信服的方式。
      王优银介绍,目前行政案件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领域,征地拆迁造成社会矛盾激增,因此此类案件在增多。
      此外,诉讼成本的降低也是行政诉讼日益增多的原因之一,王优银表示。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朱茂林律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民告官”案件数量和关注度的上升,深度折射了“官本位”向“公民本位”的转变。随着我国政府职能从管制型向服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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