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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亮:李雪莲的困惑与王公道的迷惘

2013/7/24 字体: 来源: 作者:


  摘要: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全书围绕“上访”谋篇布局,一个民间女子,为了一件离婚案件,二十年来持续不断赴京上访。这并非夸张,具有现实的真实性,所以这是一部具有强烈现实感的小说。笔者试就其中蕴含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说明转型时期中国法官的多重角色,并以此引起人们对司法体制的思考。
  关键词:《我不是潘金莲》;转型;司法
  一、引论
  1973年美国学者詹姆斯·怀特教授出版了《法律的想像:法律思想与表达的性质之研究》一书,揭开了法律与文学研究的开端,并形成一个法学流派。三十多年来,法律与文学这一研究领域在怀疑声中迅速扩大。
  以文学文本为题材来研究其中所蕴含的法律问题,是法律与文学运动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当然文学作品本身是一种虚拟的文化产品,而法律却崇尚真实,二者有矛盾之处。但文学作品所反映的总会是社会生活中真实的一面,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本身是否真实发生过在我们这种视觉的研究中并不具有特别的意义,我们着重在于事件本身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对于我们未来所具有的逻辑性和普遍意义。
  曾经获得茅盾文学奖的作家刘震云,2012年8月份出版了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刘震云通过幽默与荒诞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现实生活中,小人物坚守的道德底线,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司法的一个有趣的样本。关注中国当代的现实生活不仅仅是文学家的社会责任,更是我们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不容回避的话题,也是我们这代人能够做出独立思考和独特理论贡献的出发点之一。
  二、李雪莲的困惑
  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达到生育二胎的目的,和丈夫秦玉河在民政局办理了假离婚并分居生活。半年后却发现丈夫与理发店的女子结婚,愤怒的李雪莲听从了化肥厂看厕所的妇女的劝告,决定折腾一下秦玉河,便把秦玉河起诉到法院(实践中可能没有这样的案例)。法院的法官王公道开庭后发现双方已办理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登记人员也出庭作证证实双方离婚是真实的,于是驳回了李雪莲的起诉。李雪莲不服先后向法院专委、院长、县长、市长反映。在被拘留释放后又因前夫说的一句话“你就是潘金莲”而走上了二十年持续不断的赴京上访之路。而令李雪莲二十年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把假的说成是假的,也就是把真的说成是真的就那么难”。
  刘震云的小说艺术化地表现了法律界“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争论这一命题。李雪莲与秦玉河的假离婚为什么经过我们的司法认知反而得不出一个符合客观事实的结论呢?按照法律作出的判断却与李雪莲对“打官司”的预期相违背,使得李雪莲在心理上很难接受。而我们的法官以及各级官员最起码从小说中来看,都不具有道德上的缺陷。作为一个小人物李雪莲对于造成离婚这一后果无疑是有过错的,但由于其执拗的性格导致他走上了赴京上访之路。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事实是法官依据证据而得出的一个拟制的认识结果。法官在认定事实时,尽管在形成内心确信时考虑到了依法作出的判断要尽量符合实际发生的客观实际,但这种信念却仅仅是一种理想化的信念。法官并不是争讼事件的亲身经历者,因此一方面,即便一个真实发生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据,法官也将否认其曾经发生过;另一方面,即便法官的认识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实际,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确实存在法律事实符合客观实际的案例,但法律事实却并不等于“客观真实”,法官也不可能像经历者那样清醒、明确地认识到这种“事实上的符合”,此时,裁判者所有的仍然只是一种判断和对该判断的确信。单就《我不是潘金莲》中这桩假离婚来看,我们无法判断到底谁说的是真实情况,因为他们每个人的陈述是相互冲突的,我们判断的依据只能是客观的离婚证,而据此得出的结论和李雪莲的期望是背道而驰的。当法官依据证据还原的法律事实与客观实际发生冲突时,就会引起诉讼当事人的愤慨和社会公众的不满。然而这种冲突在我们选择了法治而非人治时就自然存在,也许人治对解决这种类似的问题更加有效,但我们选择的法治却能给我们带来稳定的预期,使得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在进行社会活动时对预期的收益和由此带来的风险有明确的认知。
  三、王公道的迷惘
  李雪莲的第一次赴京上访,闯进了正在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大会堂。引起了大人物的关注,正是由于大人物在该省座谈会上的讲话,导致了省长下令各级官员全部免职。法官王公道也受到牵连,由于无职可免而被行政处分。当处分的通知到达王公道时,王公道不仅感慨道:总是要求我们依法办案,为什么我们依法了反而······。
  王公道在李雪莲的案件中确实是依法裁判啊,王公道裁判的依据是离婚证、证人证言、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秦玉河已经和他人结婚了,不论那个法官办案都会得出与王公道基本相同的结论,而王公道却因此受到行政处分。王公道的迷惘在于在中国社会中,中国法官的司法活动并不是理想化的大陆法系法官的角色,法官在司法活动中更多的受到了党、人民、法律的多重要求,这些要求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发生冲突,但在一个执拗的个体-李雪莲面前就显得非常具有争议。李雪莲的最初请求其实很简单,她只是要秦玉河承认当初的离婚是假的就可以了,而我们的法官按照法律却做出了令李雪莲沮丧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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