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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

2013/3/18 字体: 来源: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罗旭)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法学研究所发布的第11卷《法治蓝皮书》。

  据悉,2013年《法治蓝皮书》包括总报告、专题报告、国情调研报告和地方法治四个部分。《法治蓝皮书》以其一贯的风格和全新的学术成果形式,对2012年中国民主法治发展的历程进行了总结分析。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2年,我国立法工作重心从填补立法空白向促进制度完善、提高立法质量转变,且更加重视立法公开和公众参与。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继续加速,着力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压缩行政成本。2012年司法机关继续注重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推动法院体制改革,司法公开进入全面落实阶段。


蓝皮书建议出台检务公开法律规范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 杨孟辰)今日中国社科院2013年法治蓝皮书,报告提出当前我国检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检务公开的法律规范。

  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研发了中国检务透明度测评指标体系,对26个省、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和43个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务公开情况进行了量化测评,考察的内容为检察院在基本信息、检务指南、工作信息、统计数据四个方面的公开情况。

  报告总结分析了中国检务公开推进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首先,法律依据缺乏。虽然检务公开有着《宪法》层面的抽象依据,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的一般原则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一些司法文件推动检务公开,但是总体上法律依据位阶低,规定粗疏,操作性不强。相反,检务活动的秘密保守却有着《保守国家秘密法》《检察官法》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旦违反也往往有严厉的处分乃至刑事制裁。法律依据的缺失导致检务公开的推动处于尴尬境地。

  其次,各层级检察院在检务公开的领导方面,大多较为乏力。其组织、制度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配套措施严重缺乏。在组织机构方面,各检察院并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体制,或由政治部门负责,或由纪检部门、监察部门负责,或由办公室负责。总体上,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缺乏,暴露出缺乏检务公开方面的专业知识、未将检务公开作为其工作重心、缺乏足够统筹协调能力等问题。

  报告中还指出了检务公开实效不佳、信息化滞后等制约检务透明化的影响因素。报告在此基础上提出,未来推进检务透明度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报告认为应尽快出台检务公开的法律规范,改进检务公开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检察院网络公开。报告中指出,中国尚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检察机关并无约束力。现代法治国家要求检务公开必须依法推进、依法实施。首先,从检察系统自我推进的检务公开向人大立法主导的检务公开转变。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规范信息公开的法律,使得检务公开有法可依,公开的体制、范围、方式、程序、责任以法律形式明确固定下来。其次,在人大立法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具体的操作规则、指南,检察系统自上而下推进检务公开。再次,应依法完善检务保密制度。检务公开与检务保密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在检察院各项工作事务上,应当通过法律的制定修改明确划分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明确检务保密的程序、责任。在具体做法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保密主管机关应当协同配合,推动《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改完善,并主动清理检务保密的相关法律、司法文件,形成标准确定、程序严谨、责任清晰的检务保密机制。这也是通过法律制度建设赋予检务公开各项制度安排以强制性、稳定性的必要组成部分。


  中国慈善制度体系存在很多法律空白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赵艳红)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25日在北京举行。《法治蓝皮书》指出,2012年,有关机构和慈善组织根据慈善事业的新发展和新需求在慈善法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和探索,但慈善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还很突出。

  《法治蓝皮书》指出,2012年,在慈善组织制度方面,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规则上升为有一定约束力的部门规章。在慈善行为制度方面,民政部印发了《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着力通过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2012年,国务院将红十字会列为国家社会领域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单位,随后印发《关于促进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把其改革作为社会组织改革的破题之举,也为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社会团体改革探索出路。

  各地积极探索慈善法治的完善工作。深圳市民政局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送审稿)》,试图系统全面地制定慈善事业的各方面法律制度。有些地方则采用单行法的方式对慈善领域重大问题进行规范,如《广州市募捐条例》《上海市募捐条例》修订后的《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等。

  《法治蓝皮书》同时指出,慈善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还很突出。慈善制度体系存在很多法律空白,如慈善组织的界定和认定、慈善募捐的统一法律规则,至于志愿服务、慈善信托等更是缺乏制度规范。另外,慈善法治的价值体系不明确,如慈善组织的双重管理制度使得准入门槛过高,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等,都使得鼓励扶持慈善事业的价值目标难以实现。而且,法律法规的逻辑体系不周延,不同法律文件各自为政导致有些交叉领域出现法律冲突。

 

中国法治将全面发展 全民都应该提高法律意识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罗旭 实习生 董雪飞)今天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联合发布2013年《法治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法治蓝皮书主编李林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做客人民议事厅,解读2013年《法治蓝皮书》。

  在对2013年的法治发展的展望问题上,李林认为,2013年中国法治将全面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执政党将更加重视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2013年的法治建设将在保障人权,特别是保障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的社会权利、文化权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百姓更加关注的一些关于社会权利、就业、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出台。

  田禾表示,2013年保障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和谐社会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国家会通过相关制度,缩小行业、地区、人员收入差距不断扩大问题。同时会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大对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的救助情况。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国家会完善相关的法治,加强安全监管。

  同时,田禾认为,不光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全民都应该提高法律意识,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在讲权利的同时还要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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