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4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上海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评选结果近日出炉,我区政府合同法律审核制度榜上有名。
所谓政府合同法律审核制度,就是政府合同的起草部门须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查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行政机关领导或相关会议审定。
据介绍,一直以来,在我区政府部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部分工作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现象,而政府部门对合同的监控与管理也不够规范,一旦出现合同争议,政府部门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最终影响到群众的利益。为此,我区起草了本市首部《政府合同法律审核暂行办法》,并于去年7月1日起施行。
截至目前,区法制办及各街镇、委办局会同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共参与《关于组建上海松江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合同法律审核逾250件,有效防范了政府合同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切实为政府经济事务保驾护航。今后,区法制办还将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国有集体企业房屋出租等领域,探索起草一些规范性合同文本,逐步完善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核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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