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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治意识培养的“破”与“立”

2015/8/31 字体: 来源:大唐国际下花园发电厂 作者:刘河月

    法治意识培养的过程是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的“优化设计”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可能会发现,经过漫长的粗放管理的“洗礼”后,企业中所积累的陋习,以及思维定式中所认定的“高效率”的“成功逻辑”已经成为管理者的潜意识,如果不对原有的思想意识进行“吐故”就急于“纳新”,很可能会使管理人员、领导干部不由自主地用潜意识“抵制”依法治企的进程。因此,企业在培养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时,要同时做好“破”与“立”两方面的工作。
    破除“唯速度”意识,树立依法依规观念
    我们发现,企业中会有一些人抱怨工作程序繁琐,对应履行的程序不屑一顾,热衷于“特事特办”,喜欢求速度、走捷径,美其名曰:减冗去繁,注重效率。实际上,这种“唯速度”意识和行为所造成的反复不仅没有提高效率,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
    作为现代企业的管理者,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以制度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实用性来优化企业管理。一方面要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要想在企业管理中树立依法依规的观念,就要利用各种契机场合强调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解决思想上“松”的问题;要在大事小情上事无巨细地运用制度,解决行动上“散”的问题;要在赏罚中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强制性,解决管理上“软”的问题,对违章违纪问题彻底查处、果断处理;另一方面要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企业中的有些制度确实存在照本宣科、针对性差的情况,有的是沿用旧制度,有的是按照新制度生搬硬套,没有针对行业、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精心设计,这就大大降低了制度执行的效率,这也要求企业的管理者要对国家、行业制度进行消化、整理,设计一些巧妙的环节,使制度运行起来既规范完整,又顺畅、简便。
    破除“问惯例”意识,树立“问制度”观念
    “问惯例”是工作中的“常见病”。一些管理人员在接触新工作、面对新问题时,首先问的是“以前怎么做的”,而不是问“制度怎么规定?”只“问惯例”,不问制度,会造成经验主义,势必会使管理工作跟不上形势、不符合标准、达不到效果。
    “问惯例”体现的是管理人员对制度的漠视,更体现出的是管理中随意性强的弊端。在企业管理中,要提高职工尤其是管理人员对规章制度的依赖性。在面对新岗位、新问题时,要把“问制度”放在首位,主动把“学制度、用制度”作为适应岗位、解决问题的抓手,要把修订制度、完善制度作为创新管理的有效手段,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形成长效”的机制,养成凡事问制度、凡事依法办的好习惯。同时,我们要加强对常用制度和新制度的宣贯,使规章制度在职工中间入脑入心,使职工由“知法、懂法”开始,最后达到自觉守法、问法的效果。

    提防“假为公”行为,树立“违法成本是最大成本”的观念

    企业中不乏一心为公的干部职工,但问题关键在于,部分干部职工并不真正了解“为公”的标准为何,不明确制度规定的标准为何,只是用“一心为公”的心态作为出发点,为企业“节省成本”、“提高效率”,不想有时反而做了增加企业成本、加大经营风险的事。

    “假为公”实际上是犯了“想当然”的错误,仅凭一腔热血去做“好事”,却没有用知识和制度去做“正确的事”。要树立“违法成本是最大成本”的意识,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严格按照制度、标准操作,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决不能为一己之私、局部利益,突破底线,僭越法律,违反制度,而是要用实际行动降低企业成本;领导班子要树立“决策风险是最大的风险”的意识,提高决策水平,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学习调研,决策时要反复论证,慎之又慎,确保企业重大决策合法合规,降低经营风险。

    摒弃“情大于法”意识,构建“法理相融”的格局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被“人情面子”所困扰,只要是有点关系的亲友,都千方百计、软磨硬泡地绕程序、走后门、开天窗,最后自己终于拗不过,进入一些“人情误区”,该监督的不监督、该考核的不考核、该公开的不公开、该制止的开绿灯,最后不但不能“与人方便”,反而害人、害己、害企业,这些其实都是“情大于法”的意识在作怪。

    在执行规章制度时,要严格区分“实际情况”和“人情面子”,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人情面子”与制度相悖的情况,我们决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置企业规章制度于不顾,应当毫不犹豫地予以回绝;如果对方坚持违规操作,应该毫不犹豫进行举报或直接处罚。如果确有特殊实际情况的,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积极讨论,在最大限度保证制度权威的情况下拟定解决方案,在经上级批准后实施,事后还要结合处理情况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这样,既保证处理实际问题的效果,又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既可维护公平正义的“情理”,又可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实现“情与法”的有机融合。
    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在法治意识的培养中,管理者既要运用刚性的“灌输”手段进行宣贯,也要运用丰富的载体进行引导,使遵法守法成为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使依法问法成为大家潜意识中的一种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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