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法律风险管理网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会员须知

86-10-51261126

央企对违规行为须零容忍

2014/11/5 字体: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4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回首央企法制工作九年来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的体会时表示,“我们打造了一支国家法治建设的企业生力军。九年的不平凡历程奠定了央企法制工作向国际先进行列迈进的坚实基础。今后五年,央企法制工作要再创辉煌。”

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今后五年,央企法制工作须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顾问队伍全面实现专职化,法律人员配备比例接近国际同行业标准,全部央企法制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分之一以上企业力争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逾八成法律顾问持证上岗

自2005年起,国资委开始在央企中实施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今年是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

在三项重要的法律审核,即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上,央企集团及重要子企业分别达到99.98%、99.68%、99.6%,企业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明显减少。

黄淑和表示,央企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依法治企上下联动的合力初步形成。近三年,央企有3800名法律人员取得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持证上岗比例增幅超过30%,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年来,央企还加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力度,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560亿元。

法律风险防范链条初步形成

黄淑和表示,央企法制工作通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开创了企业法制工作的全新大格局,实现了组织体系、业务领域、工作层次的“三大跨越”。

九年间,央企全系统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户数从90余家增加至2584家,法律顾问队伍从7千人发展至2万余人,一支“内心忠诚于企业、能力聚焦于专业”的高素质法律顾问队伍打造形成。

黄淑和说,通过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已成为央企参与全球竞争、跻身世界一流的重要软实力,法律审核成为董事会决策、管理层议事的必经程序。九年来,尽管央企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实现利润成倍增长,但因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大幅减少。

探索总法律顾问进核心决策层

黄淑和表示,随着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当前,央企主营业务伴生的传统风险依然很多,重组整合遇到的风险问题错综复杂,国际化经营中的境外风险更加凸显,央企风险防范需求更加迫切。

一方面,企业要进一步拓宽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围绕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等重点改革任务,严格开展法律审核,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

另一方面,要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在业务规模大、国际化程度高、法制工作机制完备的企业,积极探索推动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总法律顾问进入核心决策层。

未来五年,央企还要持续强化企业各级领导的法治思维,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赛尼尔法律声明 | 研究成果 |

Copyright @2024 北京赛尼尔风险管理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11004号
电子邮件:snr5151@139.com/peixun@senior-rm.com QQ群:149389907 联系方法:86-10-512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