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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争论的三点启示

2015/1/12 字体: 来源: 作者:

  我国国企改革大致经历了扩权让利、承包经营、制度创新与机制转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阶段。近两年,关于国企改革的争论日渐激烈,记者调查后认为,围绕国企改革的争论,至少给人们带来了三点启示。

  启示之一:国企改革不能损害职工利益

  上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企纷纷改制为民营企业,不少地方彻底把国企卖光。然而,不少国企改制产生了两极分化:普通职工国有身份没有了断,没有得到补偿金或补偿金极少;原厂领导却摇身一变,成为千百万资产的所有者。对这种现象,有人认为不公正,职工利益受到侵害;有人却认为,国企改革就要牺牲一代人的利益,就要培养一批资本家。

  值得注意的是,损害职工利益,必然招致民怨。采访中,经常有人向记者诉苦:不少企业让工人买断工龄走人,只按一年工龄三四百元发放补偿金,不少工人干了20年,还拿不到一万元。已经改制的国企中,利益受损最大的就是“4050”(即四五十岁)人员。计划经济时期,国企利润上缴国家,职工们拿低工资,没有多少积累;市场经济时期,他们又在国企改革中“出局”,由于技能单一,年龄偏大,大都找不到新工作,却要养家糊口,为孩子支付高昂的学费,生活异常艰难。这种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经济落差和心理落差,使他们感到悲凉和气愤,由此导致一系列不稳定事件。这些不稳定事件多次发出警示:国企改革必须以人为本。

  不损害职工利益,就要堵住国企改革中的“合法”漏洞。1993年,身为国企的一家化工厂成立了集体企业经营部,后来改为股份制企业A公司,A公司为避税又成立了B公司。化工厂厂长李某最初任A公司董事长,后来把其妻从外单位调过来接任,并控股A公司。1997年化工厂改制后,AB两公司以债转股形式成为化工厂的股东,股权分别为44.2%和6.1%,李某夫妻和AB两公司的股权相加之和为67.2%,实际上两人已经对化工厂控股。李某解释说,调其妻接任A公司董事长,并没有触犯法规。然而,许多职工无论如何也不明白,好好的一家国企,怎么几年间就被一个家族控股了?

  启示之二:必须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先前“郎顾之争”中的焦点是如何看待国有资产流失。一方认为,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不真实,不少评估机构故意做小国有资产,把净资产评估为零或负值,然后贱卖或白送出去。另一方认为,应该动态而不是静态地看待国资流失,在当时市场不景气、国企举步维艰的情况下,国企不改制才是最大的国资流失。双方谁对谁错姑且不论,有一点认识却是共同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

  防止国资流失,必须严格制定国资监管制度。陕西宝鸡市国资委副主任张积勤说,国企改制应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执法部门必须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质和信用审查,把违规的评估机构淘汰出局;国资监管机构必须严把资产评估关和清产核资关;所有改革、改制方案必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职工代表须由职工选举产生,充分代表职工意愿;国资监管部门审批改制方案时,必须反复征求职工意见。

  防止国资流失,必须慎重选择国企合作伙伴。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刘有恒说,有的合作伙伴不安心做产业,而是乱搞资本运作,最后导致国资大量流失。德隆系的湘火炬曾经控股重庆重型汽车集团,德隆倒台后,市国资委花了很大的代价才把重汽集团挽救回来。四川省国资委副主任张明泉也认为,国企让其他投资者控股,决策时务必慎重。他说,上海市一家民企曾经希望控股四川医药集团,但国资委没有答应。一是因为这家民企实力不强,不懂医药;二是因为四川省中药业前景广阔,四川医药若被其他投资者控股,就可能失去原有市场。

  启示之三:国企改革不能因噎废食

  围绕国企改革的争论中,一些人全盘否定国企改革成果和政策,希望回到“大锅饭”时代。但更多的人认为,没有前一阶段的改革,就没有现在国企效益大幅度增加的局面。

  中央政研室经济局专家白津夫说:“尽管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但只有不断推进国企改革,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国企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路径可以选择。”他认为,从2002年到2005年,国有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企业户数减少1.9万户,利润、税收和国资规模却大幅度增加;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也有新突破,建立国资监管机构的意义非同寻常。

  中国第十八冶金建设公司曾是一家严重亏损的企业,去年企业出现良好转机。总经理姚晋川说,国企不改不行,不改革就没有国企现在的好形势,就没有十八冶的今天。

  不少人认为,前一阶段国企改制确实存在操作不规范和国资流失现象,但国企改革重在监管和规范,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走回头路。四川乐山市经委主任蔡昌庆在国企当了23年的法人代表,他认为国企改革利大于弊。他说:“国企改革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很大程度上是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果国企不积极改革,整个企业就要垮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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