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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的探索

2013/2/14 字体: 来源: 作者:

鞍钢集团公司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已成为多基地、多区域、国际化的大型钢铁集团。随着鞍钢产业布局调整和国际化经营战略步伐的加快,企业业务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展,生产经营面临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如何有效防控重大项目投资运营、知识产权保护及使用、融资及担保、违规违约、债务等各类风险,为企业做优做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成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 
  几年来,鞍钢从企业实际出发进行积极探索,把法律风险的预防、管理、控制三项重要内容有机融入企业管理,逐步形成和运行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管―控”一体化管理模式。 
  一、“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的内涵 
 “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就是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为核心,以全局计划部署、整体有序推进、业务无缝链接为原则,以防范先行、管理跟进、控制把关为工作链条,形成组织保障有力、制度完备可循、工作联动有序、防范严密有效,能够高效运行全面防范企业经营管理各类法律风险,可应对大型企业集团多基地、跨区域管理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 
 “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的核心是防范法律风险,以此为引领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法律风险有很强的伴生性,在企业经营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企业的所有经营风险最终往往转化为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对法律风险实施预防、管理和控制无法由任何一个独立的业务单元单独完成,也无法以常规的法律事务管理为手段和依托得到有效解决。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法律管理部门借助“专业力量”,形成“法律+专业”工作团队,全面识别、分析、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重要涉法事项中蕴含的各类法律风险,制定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对法律风险源点逐一拆分细化到岗位。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各专业管理部门借助“法律工具”,引入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估机制,制定专业领域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专业+法律”的专业管理体系,作为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涉及重大法律风险和复杂疑难问题,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事前防范得法、事中控制有力、事后补救及时。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强调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建立从上到下,从下到上,上下结合统一联动的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排除机制,形成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集中统管+执行反馈”的全方位共同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的整体管理模式。 
   二、“防―管―控”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的构成 
  “防”是指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前置,做好防范意识培养、规章制度约束、工作流程规范、风险预先辨识、措施制定实施等工作。“管”是指做好法律风险计划安排、工作运行指导、效果检查考核、总结研究提高等管理工作。“控”是对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特别是对重要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及法律纠纷案件的法律风险实施重点控制,辅之以事后补救。“防”、“管”、“控”三者既相对独立,又是一个相互融合的整体。这种一体化法律风险管理模式具有横向协调和纵向贯通的整体特性,需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支撑体系。 
    第一,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组织体系。设立从集团到各子公司的企业总法律顾问和独立于其他业务管理部门的法律事务部门,明确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各项职责,通过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总法律顾问职责“三到位”实现法律风险集中管理的组织保证。 
  第二,建立以系统控制为支撑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三个控制系统:一是制度流程管控系统。全面构建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充分体现“专业+法律”管理体系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动态跟踪防控系统。通过识别、分析、评估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发出风险预警等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组建“法律+专业”团队,对法律风险的多发区域和部位,组织采集法律风险信息,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法律风险。结合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重点区域、部位可能发生的重大法律风险进行预测,提前制定应对措施。三是信息化监控系统。为实现法律风险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律风险无遗漏、无缝隙,建立以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为中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发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第三,建立网络式联合防范工作体系。形成各职能部门横向专业防范和从集团公司到各子公司纵向逐级防范的网络式法律风险联合防范工作体系。横向专业防范以集团法律事务部门为主,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各部门从其专业职能出发,负责对本专业领域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信息采集、识别评估、确认及制定措施进行防范,集团法律事务部门组织从整体上研究、把握法律风险的变化情况、特点和趋势,总结规律,掌握风险的多发区、高发期,从全局角度提出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和具体防范措施。纵向逐级防范以集团总部专业主管部门为主,子公司专业部门配合,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门的指导,层层负责,逐级延伸。 
  三、鞍钢的实践及研讨的问题 
  一是通过制度流程体系建设,发挥法律风险事前防范功能。建立和完善三级核心管理制度体系和三层核心业务流程体系,整理发布核心管理制度156项、核心业务流程210项,编制核心管理制度及核心业务流程汇编电子版下发部门、单位实施,并通过检查督促落实;实行法律风险计划预警和随机预警制度,制定阶段性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规划,从2005年起每3年制定一个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规划,2011年还与规划配套制定下发了《鞍钢法律风险防范重点指引》,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法律风险重新识别、分析、评估,发布两大类21大项80个子项,涵盖企业合规运营所涉及的270个重点区块,辐射近千个法律风险点,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指引各单位贯彻实施。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现实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研判并发出预警。二是介入重要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发挥事中管控功能。在实行法律事务集中管理的同时,向下属22家重要子企业派驻兼职总法律顾问,为企业重要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人员按照分块介入全程跟踪、分类进入整体审核、分项研究风险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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