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15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他们属于美国企业界最有势力的人。在大型美国公司的高级治理层中,除了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之外,总法律顾问或者就是最有影响力的成员了。
他或她的任务令人生畏,那就是确保公司及其雇员不违反多如牛毛的法规。在这个“后安然”(post-Enron)时代,企业如果走错一步,不仅将受到巨额罚款和抵偿诉讼,它的股价还可能暴跌,管理层也许会被赶下台。
5年之前,眼下发生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和先前发生在马什•麦克里安(Marsh McLennan)的这种企业危机都不存在。但2000年股市泡沫决裂,以及随之而来的大批公司丑闻,不可逆转地转变了人们对企业行为的立场。
对大型美国公司和它们的总法律顾问来说,将声誉受损的风险降到最低已成为他们如今面临的最大义务。例如,他们晓得,若要博得投资者的信念,它们就必须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Sarbanes-Oxley)法的条款和精力,这是一部有关会计和公司管理的法律。
然而可能出问题的处所多得惊人。在内部,企业必需遵照雇佣、保健及保险方面的法律。在外部,良多企业必须敷衍盘根错节的海内外监管部门,以及各种法律,包含反垄断、贿赂本国政府官员等。因而,美国贸易信誉公司(Commercial Credit Company)前任总法律顾问查克•普林斯(Chuck Prince)成为寰球最大银行花旗团体(Citigroup)首席履行官,并非偶合。
自3年前投资银行内部利益摩擦的问题曝光以来,花旗集团就像它在华尔街的同行一样,始终在学习如何应付监管部门一直的质询。
感触到监管机构灼热压力的不止金融服务业一个行业。能源和医药业也正受到严格审查。
而当监管职员前往公司查访时,他们通常都会找统一个人:公司的总法律顾问。
上一篇:中国企业的专利生意
下一篇: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与时俱进 继往开来 推动企业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