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25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作者:
“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事故案件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是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在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中,一起重大案件的发生后,法务人员在处理案件本身的同时,还要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及时发现业务上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通过一个案件,完善一项制度,规范一套流程,解决一批隐患,这是“海恩法则”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启示。作为企业法务,我们应该将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上来,见微知著,明察秋毫,从法务角度看业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防患于未然,促进业务提升和管理进步,帮助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李宜坤:某集团法律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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