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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建:社会法律意识增强对法律顾问是挑战

2015/1/23 字体: 来源:和讯网 作者:

  2015年1月10-11日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在北京举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徐永建指出社会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增强对我们(法律顾问)是个挑战。

  徐永建表示这种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全社会的维权意识增强,纠纷会增加多,包括劳动权利的增加,环境保护的成本,过去强制企业不公平的交易,利益保护。最近我们公司遇到了两个管道(问题),管道通过老百姓的地,过去都是不给钱,现在提起了诉讼要求给钱,这对整个运营成本都大大增加。另外全社会的证据意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对我们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以下为部分文字实录:

  徐永建: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来参加2014的中国公司法五年会,这个年会已经举办了三届,我是第一次参加,虽然第一次参加,但对主办单位,对参会代表还是比较熟悉的。

  1月5号刚上班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内部搞一个研讨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资委工作法律顾问精神,以及中国航空集团未来5年法治工作怎么做,做了一个内容研讨,我做了一个开场白,用了一个多小时的学习给我们内部人员讲十八届四中全会哪一些东西和企业有关系。

  在这个演讲之前,我做了一个调查,我说在座的各位有谁认真的看过一遍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统计的结果不到1/3。也就是说搞法务的人也不是每个人都过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这说明目前网络发达,短信和微信横行的年代,真要静下心来认真的看一本书,认真看稍微长一点的文件不是那么容易的。我迫于压力,因为要跟内部人员讲课,我认认真真的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看了三遍,梳理出一些和企业有关的东西,我讲了17个问题。今天我把我认为更重要的东西和大家做交流,在座的各位都是专家,我讲的很多地方不全面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讲的主题就是从企业角度如何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主要是讲三块。

  第一个我们先讲十八届四中全会它出台的背景和地位我是怎么理解的。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三个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小康社会、改革和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习近平主席的三年贺词说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也就是说建设小康社会是目标,全面推动改革是动力,我们依法治国就是保障。我认为他是实现小康社会的一个方式或者叫保障。

  现在说是一体两翼,是一个姊妹篇。为什么法治能够成为一体两翼里面的一翼,四中全会里面说的很清楚,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进入了攻坚阶段,党面对的改革之重前所未有,矛盾之多前所未有,为了更好的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国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即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际上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的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就是法治能力成为一体两翼一翼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说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突出。所以习近平新年贺词也说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的发展,这是我的理解。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还有一篇讲话,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出了法治的重要性,他从历史和国际角度讲,他说法治和人治的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近代史,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入门槛,而出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停止甚至倒退,后一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与法治扩张有关。

  我认为总书记把法治的问题认识到这种高度,说明确实把法治看成了保证国家发展的不二法门,实现了我们国家现代化的门槛,意义是非常重大的,这是我的体一个体会。

  第二个体会是将来法治工作的前景和信心的问题,也就是说四中全会有什么更决定的进一步的意义。大家都知道,1997年十五大党就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六大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列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七大提出了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是说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律国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从1997年到2015年18年过去了,中国的法治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人们总有一种感觉,中国的法治建设说的多做的少,想法多做的少,老百姓的希望多,实惠少。我记得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告刚登出来的时候,传了一个段子意思就是一个记者采访了一个普通老百姓,说十八届四中全会开了,我们国家要依法治国了,你有什么体会,这位最普通老百姓,可能是农村也可能是城里的。现在不就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了,依法拆迁、依法收费、依法处罚、依法拘留,现在做的事不都在依法吗?记者说依法治国主要是针对老百姓,针对下属,现在要把权利关到制度的笼子里。这位普通的群众说,制度这个笼子结实吗,第一个问题说这个笼子结实吗,结实,它还会被打开吗。第三个问题谁在拿着这个笼子的钥匙。第四个问题谁在监督拿钥匙的人。所以说我觉得,这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最直接的感受,这种感受即体现了对法治现状的一种无奈,又体现了对于未来法治中国前景的一种担忧。我觉得他们很实在。

  所以,尽管如此,我觉得十八届四中全会还是有决定意义的。我的体会除了具体问题之外,有两个方面我认为还是值得我们很欣慰,值得我们有信心的。因为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用全会的方式研究法治问题,用全会的方式全面部署法治建设,用全会的方式明确了法治建设总目标,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我认为这个是有转折意义。

  我看所有的前面和后面,我觉得有两个大问题我感触很深,给大家交流。

  第一个,中央目前对法治现状的问题认识。

  第二个,对于十六字方针的提出,这两个在总体上有决定意义。存在的问题,我的印象里面在党的文件里面,在决定里面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律本身的问题,法律条文本身的问题。法治建设讲了三个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讲法治建设,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法律本身的问题,一个是执法和司法的问题,一个守护的问题,第一次讲到法律本身的问题,他说现在我们国家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性现象争权违规现象较为突出。我觉得第一次承认我们自己现在法律本身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是极大的进步。就像老百姓说的,现在都在依法办事,这个法本身是否科学,是否反映了人们的意愿这是值得疑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

  十八届四中全会还把守法的问题提出来了,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既然认识到问题了,我想就能解决问题,这是第一个。

  第二个关于十六字方针新的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民守法",我们过去讲老的十六字方针我的感觉是对下属,是惩罚为主的,是一个工具。现在新的16字方针就感觉到这是全民约束所有人,是以合理来解决社会矛盾,是公正的,它是一个理念。所以从优法可立到科学立法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从违法必究到公正执法,特别是这一次从过去的管理老百姓,管理下属到约束公权,约束政府的公权,必须得约束规范和公权为重点,关于16字方针我觉得就是这一个制度说明我们国家法治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关于16字方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洋有一番论述,他说老的16字方针实践证明是非常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新的16字方针有极大的丰富和发展,法的含义包括宪法和全国人大通过的法规,包括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通过的法规规章,也包括各部门通过的法规规章等等。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通过这些法是否科学,不良法是否也要必研、必疑、必究。所以科学的法律必定是符合宪法的,必定是受人民拥护的,所以科学的法必然是良法、善法。所以我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关于总论部分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两个,一个是问题,一个16字方针。

  对企业的影响,我在跟我们公司讲的时候讲了17个方面,我觉得十八届四中全会对领导的要求,让国有企业领导更加重视法律了,讲意识各级领导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要带头守法等等,要求各级领导要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党的学习。责任方面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考核方面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实际内容,在提拔方面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颁布的重要内容,对决策研究失误有错不决的,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制度,还有一个干预司法办案要给予党绩处分,所有我总结这六个方面对领导的要求,对企业的法治进步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关于科学立法首先讲法治重要性,然后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而且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的保护制度,要保护把企业的独立法人财产权,企业有权拒绝任何法律和个人不合法的要求等等这些东西,我觉得如果能够实施或者逐步实施,对企业来说不合理的要求要大大减少,负担要减轻。而且市场竞争门槛会降低,竞争会更加有序,企业的外部环境会更好。

  但是对我们现在已经受到特殊保护的企业和行业,需要进行彻底的变革,包括传统权利的思维方式、关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都需要改变。所以科学立法对企业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也是提出了新的挑战。

  严格执法这一块实际上,这次四中全会提出了政府职能法律化问题,而且特别强调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利。说最近深圳市政府突然做出了汽车限购的一个决定,我看到网上有一篇东西了提起了行政复议,现在已经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这个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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